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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桐乡市2020年第二次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12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桐乡市面向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第二次招聘公告

为加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桐乡市教育局、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公开招聘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施办法》(桐教〔2019〕281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用人需求,于2019年12月1日,开展了面向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2020学年教师的工作。结合招聘签约岗位数,经桐乡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决定对招聘不足岗位开展第二次招聘工作。现就桐乡市面向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在编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招聘学校、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12名,其中普通高中教师7名,职业高中教师3名,义务教育阶段教师2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普通高校应届(指2020届,下同)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未受到过警告及以上的处分;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所学专业符合招聘专业要求;

4.具有嘉兴市户籍;其中应聘普通高中段学校教师、职业类高中专业课教师户籍不限,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原“985”高校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浙江传媒学院桐乡校区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户籍不限。

(二)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原“985”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外语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3.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师范类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4.文、理科专业第一批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在大学期间获得1次校级学年度二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按学期为单位评定奖学金的以2学期抵1学年计,下同),其中桐乡市户籍或桐乡市生源可放宽到在大学期间获得1次校级学年度三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

5.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毕业生,下同),且在大学期间获得2次校级学年度二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其中桐乡市户籍或桐乡市生源可放宽到在大学期间获得1次校级学年度二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普通高校师范类的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聘幼教岗位的;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聘职业类专业课教师岗位。

6.文、理科专业第二批录取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民办学校除外)非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在大学期间获得2次校级学年度一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

7.普通高校(独立学院、民办学校除外)的艺术类非师范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在大学期间获得2次校级学年度二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

8.普通高校(独立学院、民办学校除外)的体育类非师范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在大学期间获得2次校级学年度二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

9.2019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海外留学回国就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且能在招聘报名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照执行。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桐乡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监督,桐乡市纪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整个招聘流程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9年12月20日(9:00-16:00)

地点:桐乡市教育局一楼西大厅惠民服务中心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康民路280号

2.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1)《桐乡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20学年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自荐书(含本人学习简历、基本情况、专业能力水平等);

(3)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高校教务处出具的大学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专业总人数及本人名次)原件和复印件;

(4)由高校出具的第一批录取证明或者师范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5)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6)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校证明需加盖院校公章,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7)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8)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近期一寸证件照1张。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现场报名后当场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时间:2019年12月21日

地点:桐乡六中教育集团实验中学(桐乡市康民路370号)

1.当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超过1︰3比例时,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超过1︰3的岗位采取先面谈、后面试的形式,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谈成绩只作为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依据,不计入面试成绩。

2.应聘数学、历史、地理教师,面试采用说课和现场答辩的形式;应聘音乐、信息技术的教师,面试采用现场答辩和技能展示的形式;应聘桐乡技师学院专业课教师,面试采用现场答辩和技能展示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人选。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体检、考核对象。如面试出现并列分,且并列分中需按排名次序来确定入围体检的,则需加试,加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考试时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四)体检

时间:2019年12月23日

地点:由桐乡市教育局另行通知

入围人员由桐乡市教育局安排组织体检,中小学招聘岗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当天上交《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自愿放弃体检造成岗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另行通知,如递补人员再次放弃体检,则取消该招聘岗位。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五)考核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经体检或考核未录用的人员,解除协议,退还就业协议书。

(六)公示拟聘用名单

体检、考核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桐乡智慧教育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考生在公示结束后统一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公示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的录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统一在2020年8月份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它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者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2.本次招聘,每位报考对象限报一个岗位。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3.拟录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20年7月30日仍未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取消录用资格。

4.录用聘任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招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在本市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5.被录用人员试用期或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6.被录用人员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桐乡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一)招聘咨询电话

桐乡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电话:0573-88021571

(二)监督投拆电话

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电话:0573-88110805

桐乡市纪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

电话:0573-89398343

附件:1.桐乡市面向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聘2020学年教师计划.doc

2.桐乡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20学年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桐乡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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