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实验中学2020年新教师第一批招聘工作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进人、用人机制,吸引优秀人才从教,努力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根据《海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系统新教师补充工作的有关实际情况,并经县有关部门核准,现将2020年新教师第一批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数和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学历和资格条件(录用的未取得教师资格的考生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三、招聘的资格条件、范围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对口的2019、2020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专业对口的全日制2020年本科毕业生中的品学兼优者(一段线生源);
3.全日制普通高校专业对口的2020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以入学时的分类为准)达到如下条件的:大学本科期间学年度获得校级二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三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每学年限计一次;
4.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报名对象放宽生源地限制、户籍要求和教师资格要求。
四、招聘的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面试成绩低于75分取消录用资格(100分制)。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可以依次递补。
有关招聘考试工作到2020年2月底前完成。
公示期内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规则》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0年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凡被聘用者,在海盐县教育系统的服务期须不少于五年。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5日17:00止。
如本次招聘计划数没有完成,将再次发布招聘公告。
报名地点:海盐县实验中学
具体方案与要求:请咨询海盐县实验中学校务办。
联系邮箱及联系电话:408984945@.qq.com, 0573-86120872,13575330798(沈老师);
六、招聘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1.报名表(附件2)1份;
2.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
3.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是否师范类的证明;
4.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5.各类获奖证书原件;
6.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7.其他根据职位要求需要提供的材料。
七、其它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商县人力社保局按有关规定研究执行。
2.咨询电话:0573---86027037
附件1:海盐县实验中学2020年新教师第一批招聘计划表
附件2:海盐县教育局2020年新教师第一批招聘报名表
海盐县实验中学
2019年11月8日
海盐县实验中学2020年新教师第一批招聘工作公告附件下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