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教育局2024年中小学、幼儿教师招聘公告(35名)
长兴县教育局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公告
为加快推进我县教育现代化进程,结合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2人、幼儿教师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见附件《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和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1日之后出生)。
2.中小学教师。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的户籍不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届本科毕业生限浙江省内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历届本科毕业生限长兴生源或长兴户籍。户籍迁入截至日期为2024年3月1日。
3.幼儿教师。长兴生源或长兴户籍(户籍迁入截至日期2024年3月1日)。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二)招聘对象要求
1.中小学教师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2022、2023、2024届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对应(详见附件),或具有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2022、2023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3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2024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任教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专业2024届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对应(详见附件),或具有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任教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专业不限,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任教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全日制国家“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专业不限。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任教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全日制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对应(详见附件),或具有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任教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历届毕业生须具有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2007年县教育局招聘的编外农村教师。报名时要求报考的学科与其所学的专业或者与其曾任教的学科一致(由现工作单位出具曾任教学科证明),且报考中学学科要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学科要有专科及以上学历。须在1981年3月1日之后出生。
2.幼儿教师
考生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2024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1)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大专学历的须获得校级一等及以上综合类奖学金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2)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师范类大专学历。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考生须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于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11日下午17:00期间进行网上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每人限报1门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