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是在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统筹指导下,由中共湖州市委建立的以研究生态文明理论、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指导生态文明实践、推广生态文明经验为特色的干部学院,是学习、研究和宣传马克思主义生态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论体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阵地。学院先后被纳入中组部全国干部学院目录、全国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全国干部党性教育基地、浙江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备案目录,荣获中国生态文明奖、浙江省第一批三星级绿色学校等多项荣誉。
学院位于文化底蕴深厚,素有“丝绸之府、鱼米之乡、文化之邦”之称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浙江省湖州市,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诞生地、美丽乡村建设发源地、“生态+”绿色发展先行地和全国首个地级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学院占地面积232亩,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拥有现代化的教学中心、会议中心、图书馆、体育馆和学员公寓楼,可同时容纳1000多人在校培训。
学院有教职工100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约占53%,教授、副教授等聘任高级职务人员约占专业技术人员的40%。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有53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3人,在读博士5人。学院坚定不移地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道路,正朝着打造“国内有影响、省内为一流、市域好口碑”院校的目标奋力迈进。2023年,学院获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立项1项,省部级课题立项2项,厅级课题立项54项。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6篇,在《光明日报》《学习时报》等中央级报纸发表文章18篇。编辑刊发咨政建言33篇,获省市领导批示25篇,省领导批示2篇,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11篇。因发展需要,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 招聘计划数 | 招聘专业 | 学历(学位)要求 |
专任教师 | 2 | 哲学类、法学类、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工商管理类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硕士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博士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按照浙人社〔2013〕197号文件执行。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3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可报专业由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用目录》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海外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由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7、符合招聘岗位以及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不得录用为事业编制人员情形的,不接受应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zjstwm@163.com,文件名为“应聘岗位+专业+姓名”。
3、报名材料:
(1)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书的扫描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报考须于规定时间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4)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5)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业绩的证明资料。
(二)资格审核
学院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进入考核环节。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核
考核采取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笔试、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学院招聘工作小组根据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填报的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和其他报名材料,对学术背景、科研成果和获奖情况进行审核并评分,满分为100分,综合测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应聘人员按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确定入围笔试、试讲及面试人员;入围不足10人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笔试、试讲及面试。综合测评结果通过邮件方式回复。
进入笔试的人员须于笔试前,提供相关材料、证件的原件。材料、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证件与招聘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放弃笔试、试讲及面试资格的,按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笔试:笔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考分析能力和综合文字能力进行测试,满分100分。
3.试讲:试讲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度和专业情况进行测试,对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进行评判,采取现场试讲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试讲设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20%+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30%,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试讲成绩也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笔试、试讲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考生。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因体检或考察放弃或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后一律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中共湖州市委党校网站和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未达到要求的不再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如原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且协商同意的,也可以办理交流调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三、相关待遇
(一)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依照人才类别享受湖州市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二)博士除享受湖州市人才政策外,还可享受学校配套政策,科研启动费6万元,购房补助20万元。其中符合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标准的待遇面议。
四、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参加应聘,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工作相关的指引要求。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组宣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三天门路6号 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组宣人事处
联系电话:0572-2359141(温老师、乌老师)
联系邮箱:zjstwm@163.com
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