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2021年面向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择优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湖州市吴兴区2021年面向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择优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扎实推进“双减”工作落地见效,促进优质教师资源服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吴兴实际,决定面向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简称培训机构,下同)从业人员择优招聘中小学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吴兴区2021年面向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择优招聘教师共20名(其中,初中教师5名,小学教师15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在吴兴区(含南太湖新区)范围内登记备案的培训机构连续工作一年及以上(同时由培训机构缴纳养老保险一年及以上),且2021年7月仍在职的从业人员,同时须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第一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第二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学位且本科所学专业为师范类;
第三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学位。
三、招聘条件
以上招聘对象不限生源地和户籍地,第一类招聘对象和第二类招聘对象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第三类招聘对象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须符合“资格条件”中的其中一项。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政治素质好,无违纪违规违法行为,有志于吴兴区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5日及之后出生);在培训机构连续工作满5年,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1月5日及之后出生);
5.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语文职位的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须在有效期内);
7.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的任教学科基本匹配。
(二)资格条件(以下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1.本科学习期间获得过分院级及以上综合荣誉称号(具体指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产党员);
2.本科学习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综合三等及以上奖学金1次及以上(校级综合奖学金次数均按学年计算,学期奖学金按1/2计);
3.本科学习期间担任过校、分院学团组织领导职务(具体指校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正副部长;分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正部长;校社管会主席、副主席、各部正副部长;分院社管会主席、副主席、各部正部长;校团委委员、各部正副部长;分院团委委员、各部正部长)连续1年及以上;
4.本科学习期间个人参加与招聘职位对应的由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或专业学会(协会)组织的专业类竞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5.本科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建设学科或原985、211高校的全日制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5日至11月14日下午17时。
2.报名方式:考生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一个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