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教师招聘公告(92名)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身份工作人员共92名,其中初中教师12名,小学教师70名,幼儿园教师10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南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请登录南浔教育信息网(http://www.zjnxedu.net/)和南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anxun.gov.cn/)。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教育工作。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8日及以后出生)。
(四)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甲水平)和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五)户籍和学历要求,满足以下任意一项:
1.中小学教师
(1) 2020、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留学人员学历学位须于7月8日前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不限户籍。
(2)具有浙江省户籍的2020、202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师范生。
(3)具有南浔区户籍(指具有南浔区户口,以2021年7月8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以上(1)、(2)类报考人员按照专业对口原则,根据所学专业选择报考(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匹配,且持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或合格证明);(3)类报考人员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类别指定学科或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任教资格选择报考。
2.幼儿园教师
(1)湖州市本级户籍(指南浔区、吴兴区、南太湖新区户口,以2021年7月8日户口所在地为准)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2)具有南浔区户籍(指具有南浔区户口,以2021年7月8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六)机关事业单位(含教育、卫生等)在编人员报名的,须在报名时向招聘单位明确身份,并征得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委培生报考的,须取得委托培养单位的同意。
(七)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按社会考生报考。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相关要求
(一)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由教育局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高校专业目录设置及审查认定;海外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按相近原则审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含参公)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且2021年7月8日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
4.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8日——7月14日下午16:3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不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