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交通技师学院2021年教师招聘公告
湖州交通技师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有关精神和学院补充教师需要,湖州交通技师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教师17名。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等详见《2021年湖州交通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与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1985年9月9日至2003年9月13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浙人社〔2013〕197号文件执行;
4.具有湖州市常住户口(含县区,以2021年9月1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社会人员;
5.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受生源地和户籍限制;
6.社会人员须于2021年9月13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同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和研究生学历;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到2021年9月13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7.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相应条件。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可报专业由我校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2021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海外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由我校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9.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1)现湖州市(含县区)机关公务员及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4)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6)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9日9:00至9月13日17:00。
2.报名方式:考生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