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20年德清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德清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同意,德清县雷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受教育局委托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283名,具体详见《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
2.幼儿园教师、财务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岗位人员年龄男5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人员须德清户籍,以2020年6月27日户籍为准;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相应条件,详见《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发布公告、现场报名、统一考试(幼儿园教师、财务人员需笔试和面试,其他人员只进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7日8:30-14:30。
2.报名地点:招聘学校。
3.报名资料
(1)报考人员前往德清人才网(www.zjdqrc.com)、“湖州·德清”政府门户网站教育栏目(县教育局—公告公示栏)http://www.deqing.gov.cn/zqdh/xjyj/index.html,自行下载《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填写完整,贴好一寸照片,一式2份;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3)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6月28日上午招聘学校把《报名情况汇总表》(纸质稿、电子稿)、报考人员报名资料1份交德清雷博公司。
4.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具有报名资格或伪造报名材料等情况,一律取消笔试、面试及录用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5.开考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应聘岗位。县城所在地及周边学校(幼儿园)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其他学校(幼儿园)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比例若不足1:2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笔试或面试。
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德清人才网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到德清雷博公司进行改报名。
6.领取准考证
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凭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者,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领取时间:2020年7月3日8:30-16:00。
领取地点:德清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居仁街36号)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专业知识。财务人员岗位笔试内容为财务专业知识、手工做账。
笔试要求: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报考财务人员岗位的考生,自带计算器),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面试
县城所在地及周边学校(幼儿园)教师和财务人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他学校(幼儿园)教师和财务人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不足1:2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办法: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微型课和技能测试,面试总分100分,其中微型课占50%、技能测试占50%。面试总分未满60分的,或总成绩未满60分的,均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微型课:按照上课环节进行无学生的授课。技能测试:绘画、弹唱、舞蹈。
财务人员和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未满60分的,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四)体检考察
幼儿园教师岗位根据总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按岗位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微型课成绩次序排位高的在前);财务人员岗位根据总成绩(笔试占60%+面试占40%)按岗位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排位高的在前);其他岗位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由德清雷博公司组织。幼儿园教师、财务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保育员、保健员参照《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证书》有关规定执行。食堂人员参照德清县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本人放弃。体检费自理。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组织。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的,均取消招聘资格,并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德清人才网、“湖州·德清”政府门户网站教育栏目公示7天。拟聘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列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实名制管理,一律实行劳务派遣,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对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放弃。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等)均在德清人才网公布。
(二)对报考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暂未取得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的,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解除劳动合同。
(四)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所需的学历证书必须于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五)已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公办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的自聘编外人员,若跨校(园),需参加本次公开招聘,一旦录用后用工方式转为劳务派遣。
(六)德清雷博公司地址:武康街道居仁街36号。
教育局咨询电话:0572-8063783
德清雷博咨询电话:0572-8201205
本次公告具体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德清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