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教师招聘简章(100名)
2018年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薛城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关于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发〔2017〕6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全区事业单位计划招聘125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留学归国人员需经国家教育部认定具有同等学历学位。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8年1月19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9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两年及以上)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8年1月19日为截止日期。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薛城区生源或在薛城区从事基层服务),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优惠政策。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1月19日9:00—1月22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1月19日11:00—1月23日16:00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薛城区政府网(www.xuecheng.gov.cn)人事信息栏公布的报名入口,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人员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资格审查人员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如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
(二)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1月19日11:00—1月24日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3月13日9:00—3月18日14:30
应聘人员可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2018年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初审后,应聘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1月24日(9:00-16:00)到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8房间(薛城区珠江路)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参见《应聘须知》(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定向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定向招聘计划取消,并调整到相应学科非定向岗位。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现场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参见《应聘须知》(附件2)。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8日
综合类:上午9:00—11:30
教育类、卫生类:下午14:00-16: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与省属单位同时进行。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类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按综合类、卫生类和教育类分别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成绩在薛城区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查询。
(二)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笔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薛城区政府网站公布。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具体事宜,以薛城区政府网站公告为准,面试人选不按公告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
综合类和卫生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教育类岗位采取说课的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考试同类别(分综合、卫生和教育三类)达到规定比例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面试具体事宜按规定程序在薛城区政府网站公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参加面试并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考察、体检等具体事宜在薛城区政府网站公布。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在薛城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示期结束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签发《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并凭此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当月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具体负责本次招聘事宜,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
八、其他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薛城区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632-4451610(综合类、卫生类)
0632-4412518(教育类)
附件:1、2018年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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