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教师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4-12-16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2025届国家公费师范生简章

为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政策,优化市直学校师资结构,烟台市教育局拟选聘2025届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30人到直属高中、中职任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工作共设岗位10个,招聘计划30个。具体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非山东省生源的公费师范毕业生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跨省就业条件,并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一致的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书可通用。

7.所学专业与学科分布表(附件1)中规定的学科一致或相近。

8.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应于2025年7月31日以前取得。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曾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8日9:00-12月24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12月18日12:00-12月25日11:00;

2.报名方式。①登录烟台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ystwx.yantai.gov.cn/edubm/pc/#/);②下载“爱山东”APP更新至最新版本,左上角定位到“烟台市”,在APP上方搜索“教师招聘”,即可进行报名。

3.具体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应聘人员首次登录报名系统需注册山东省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应聘人员根据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的照片、图片等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资格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网上报名最后一天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为保证报名顺畅,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4.网上审核。烟台市教育局在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网上审核结果负责。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网上审核,并在网上反馈审核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及烟台市教育局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网上报名查询时间结束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网上审核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查询最后一天11:00前向指定的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网上审核结果无异议。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招聘单位或烟台市教育局。

(二)现场资格审查。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方可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时间和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12月26日,地点定于烟台市教育局302房间,考试一般于现场资格审查后1-3天内组织,请考生妥善安排行程。

2.提交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诚信承诺书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无法提供《就业推荐表》的提供确保按时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个人书面承诺。

(5)2025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6)就业协议书。

(7)《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

(8)已就业或签署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9)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3.有关要求。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材料不全的,须在资格审查次日19: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证明)因故不能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不含面试当天)后第5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后考试、签约等有关事项通知均在官方网站中发布。

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应为现场资格审核后的2-3天左右。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本次招聘依据面试分数确定拟聘人选,为保证招聘质量,面试分数不足60分的不可进入选岗或考察体检环节。

(四)选岗。

1.宣讲。视情况播放各直属学校宣传片。有补充协议的,须提前告知考生。

2.选岗。选岗工作以岗位为单位,按照本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提供的岗位情况,考生依次选择岗位。选岗前放弃的可顺延至下一位递补,选岗后放弃的分以下情况:只有1个招聘计划的岗位放弃的,可顺延至下一位递补;同一岗位最后1名选岗考生放弃的,可顺延至下一位递补,其他情况选岗后放弃的,不递补。每个考生只有一次选岗机会。

选中岗位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协议时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五)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根据选岗情况,按岗位计划1:1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六)考察、体检。烟台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考察、体检。烟台市教育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烟台市教育局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烟台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并由烟台市教育局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必要时,烟台市教育局可以要求重新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烟台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烟台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规定,新进入烟台一职、烟台市城乡建设学校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四、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逾期将取消录取资格。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招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有关学校及烟台市教育局,咨询电话:

山东省烟台第一中学:0535-6097001

山东省烟台第二中学:0535-6699210、6699209

山东省烟台第三中学:0535-6630105

烟台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烟台经济学校):0535-6862201

烟台城乡建设学校:0535-2910458

烟台市特殊教育学校:0535-6230112

烟台市教育局咨询及网上报名复核电话:0535-2105202

监督电话:0535-2101861

烟台市教育局网址:http://jyj.yantai.gov.cn/

公开招聘报名网址:https://ystwx.yantai.gov.cn/edubm/pc/#/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

谭老师18563880269、杨老师18363816318

本简章由烟台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2025届国家公费师范生岗位汇总表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烟台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13日

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2025届国家公费师范生简章(12.16)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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