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中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10名)

发布时间:2023-08-30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2023年烟台市蓬莱区公开招聘中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2023年烟台市蓬莱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幼儿园)教师10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类别及数量

(一)中学教师3名。

(二)幼儿园教师7名(控制总量内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应聘人员须为1982年9月8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岗位用人需求研究认定公布相近专业。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9月8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包括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认证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且在现场资格审查、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期间该证件均有效。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海归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缴费、领取考试通知书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有虚假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2023年9月8日-9月9日

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

2.地点:山东省蓬莱第二中学体育馆(烟台市蓬莱区南环路17号,自体育馆西侧门进入)

(二)具体要求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下载报名表填写报名信息。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岗位需求表中的咨询电话。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关资格。

应聘人员携带填写好的《2023年烟台市蓬莱区公开招聘中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2.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应聘人员须携带招聘简章及附件2要求的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结束之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简章》附件5式样提供)或解除合同(协议)证明,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可在总成绩公布后的第五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均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有关资格。

3.现场缴费。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现场报名时提交申办免费的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可免缴面试考务费,具体要求详见本简章附件2。

4.领取考试通知书。缴费成功后,凭缴费凭证现场领取考试通知书。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加入考生钉钉群,现场资格审查后考试、考察体检、签约等有关事项、通知均在考生钉钉群内发布、提醒。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所属城区中学核减和取消的计划调整到所属城区中学另外一个岗位。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烟台市蓬莱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同一应聘岗位报名缴费人数超过一定数量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1.初试。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各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面试前增加初试环节,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方式根据报名缴费情况另行公布。初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招聘2人(含)以下的按1:5的比例确定,招聘3人(含)以上的按1:4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为确保人员素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初试合格线,初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进入面试范围。初试成绩合格线另行公布。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各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超过30人(含)的,直接进行面试。所属城区中学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实验幼儿园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加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试讲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本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统一公布面试成绩。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3.笔试。笔试人员从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范围;面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范围。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蓬莱区政府网站公布。各招聘岗位笔试均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学科知识。

笔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6:4比例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同一岗位中出现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蓬莱区政府网站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必要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以要求重新体检。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蓬莱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选岗的人员,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分配。

六、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招聘的实验幼儿园教师岗位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进行管理。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和考生钉钉群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烟台市蓬莱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5643260

监督电话:0535-5643526。

招聘通知、信息、公告和公示网站:烟台市蓬莱区政府网站(http://www.penglai.gov.cn/)

附件1:2023年烟台市蓬莱区公开招聘中学(幼儿园)教师岗位需求表.pdf

附件2:2023年烟台市蓬莱区公开招聘中学(幼儿园)教师应聘须知.pdf

附件3:2023年烟台市蓬莱区公开招聘中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4: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pdf

附件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pdf

附件6:个人无业承诺书(式样).pdf

烟台市蓬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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