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务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5-11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是一所以粮油食品科技、现代商务和现代制造业教育为主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有烟台、济南两个校区,主校区地处中国最佳魅力城市——烟台,北靠大海。学校校园占地1418亩,设有会计金融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粮油食品学院、智能制造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文化旅游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基础教学部等12个教学部门,开设45个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达17500余人。学校现为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全国粮食行业人才培训基地、全国职业院校校园文化建设“一校一品”示范基地、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文明校园、山东省平安校园、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烟台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6名,其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0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本次招聘岗位工作地点全部位于烟台。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9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5月9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须在简章公布之日前取得;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可在8月31日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简章公布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证书及要求的资格条件;要求工作经历的,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简章发布之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http://lscb.shandong.gov.cn/)、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https://rsc.sdbi.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9日9:00—5月18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5月9日11:00—5月19日16:00

报名方式:登录山东商务职业学院人才招聘平台(https://job.sdbi.edu.cn/)报名。报名人员要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报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前,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须知》(附件2)。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报名初审

学校在报名期间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可通过报名平台查询。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截止后,学校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和核减岗位情况通过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告知。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一次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具体改报通知在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告知。

3.打印准考证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平台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布。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现场查验,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提供的相关材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学校组织人事处联系。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通知。

笔试内容为教育类,均考一科。中级岗位(不包含辅导员1岗位)按照招聘专业分别命题,其他岗位(含辅导员1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高校教师岗位相关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等,高校教师岗位相关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另行公布。笔试结束后在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通知将在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布,不再单独通知。

面试人选须在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见附件2)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领取《面试通知单》。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向学校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在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布。

辅导员岗位和辅助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试讲两种方式进行,两种方式分别占面试总分的40%、60%,教师4、教师11、教师20、教师25、教师26岗位加试现场技能测试,加试现场技能测试的岗位结构化面试、试讲和技能测试三种方式分别占面试总分的20%、50%、30%。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由面试人员根据试题进行回答;试讲主要考察面试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试讲内容为指定课程;现场技能测试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专业技巧和专业素养,由面试人员根据试题进行测试。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排序。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主管部门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或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相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统一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山东省、烟台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5-8019083(工作日)

技术咨询电话:15210802674

监督电话:0535-6925171(工作日)

七、其他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招聘过程中,所有通知以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通知为准,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3.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1).xlsx

2.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须知.docx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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