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省烟台市教育系统教师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2-23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烟台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第十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奖学生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烟台市教育系统拟公开招聘第十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奖学生到有关学校任教。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获第十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2023年应届本科(含)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热爱教育事业,德行良好;

(五)具有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书,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在2023年7月31日前。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书可通用于学科一致的中小学教师岗位,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六)高中岗位仅限高中学段相同学科三等奖(含)以上获奖人员报考。高中、初中学段三等奖(含)以上获奖人员,可报考相同学科初中、小学岗位;小学学段三等奖(含)以上获奖人员,只能报考相同学科小学岗位;学前段三等奖(含)以上获奖人员,只能报考幼儿园岗位。

(七)报考语文教师岗位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其他岗位须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八)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招聘学校、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四、招聘形式及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2月25日9:00—2月27日17:00

报名方式:

(1)报考黄渤海新区岗位:

①登录烟台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ystwx.yantai.gov.cn/edubm/pc/#/);

②下载“烟台一手通”APP,点击首页“教师招聘”专题。

(2)报考莱阳有关岗位:

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烟台市教育局公开招聘第十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奖学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扫描件)、《毕业生推荐表》(扫描件)、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的暂不需要提供)、从业技能大赛参赛获奖证书(尚未发放获奖证书的可先行提供获奖文件或相关证明)电子版发送至报考单位邮箱并通过电话确认。

邮箱:lyjtjtw@yt.shandong.cn

2.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2月26日9:00—2月28日17: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接听咨询电话和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审查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

招聘单位通过系统回复、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

面试工作在烟台市教育局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在本岗位或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必要时,招聘主管机关可以要求重新体检。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原则上不再递补。国家有明确文件规定,有关行业事业单位急需补充工作人员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公示后可以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八、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烟台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5-2105505。

招聘通知、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烟台市教育局(/)。

报名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以及考察、体检工作的相关事宜,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

咨询电话:莱阳,0535-7269973;黄渤海新区,0535-6396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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