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直属幼儿园2022年教师招聘简章
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直属幼儿园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烟台黄渤海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设置3个招聘岗位,共计16个招聘计划,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应聘人员须为1981年7月21日(含)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5.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报考人员学历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报名期间定期在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官方网站公布。
6.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需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规定,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须在上岗后一年内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未能如期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规定,则自动丧失已获得的公开招聘拟聘用资格。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报考时需提交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缴费等相关材料。
7.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8.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9.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除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可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2022年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和2021年及2021年以前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2年7月20日(含)之前取得。
10.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具有多个学历层次的考生以其低层次学历报考的,其年龄、学历性质等应聘条件,均按其低层次学历的要求进行审核。
11.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特定人员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我省2012年及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及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0年及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0年及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报考以上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网上报名。报名期间每日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和审核通过专业。
1.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7月21日9:00-7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7月21日12:00-7月24日11:00;
缴费时间:2022年7月21日12:00-7月25日16:00。
网络报名入口:①登录烟台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ystwx.yantai.gov.cn/edubm/pc/#/);②下载“烟台一手通”APP,点击首页“教师招聘”专题或搜索“教师招聘”专题。
2.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联系,咨询电话可在简章结尾处查询。应聘人员首次登录报名系统需注册山东省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应聘人员根据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图片等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7月23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为保证报名顺畅,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2)网上资格初审: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网上审核结果负责。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应聘人员进行网上审核,并在网上反馈审核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7月24日11: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网上审核结果。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留存通过网上审核人员的报名信息,供现场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网上审核结果持有异议,可在7月24日15:00前向指定的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网上审核结果无异议。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凡报考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必于2022年7月21日12:00-7月25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考务费收取标准为笔试每人4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通过网上初审后,须在2022年7月25日16:00前通过电话与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联系,并通过指定电子邮箱提交申办免费的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可免缴该人员本次考务费。
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须将相应材料拍照后,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zgc6396721@yt.shandong.cn,邮件主题须为:“考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发送材料包括: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残疾人须发送“有效期内的各级残疾人联合会机关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电子邮件须在2022年7月25日16:00前发送,以邮箱显示接收时间为准。邮件发送成功后,请尽快于工作时间内致电0535-6396721确认邮件收到情况。免笔试考务费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反馈。
网上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可于2022年7月21日12:00至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当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网上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最终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取消核减的计划调整到本招聘单位其他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岗位),经报招聘主管机关研究通过并按规定备案后,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二)笔试。
本次招聘通过先笔试、再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等,考试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官方网站也会另行发布。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合格线、包含递补情况的面试人员名单在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官方网站公布。
(三)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应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指定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将在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官方网站公布。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应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从报名系统中打印)。
(2)诚信承诺书(从报名系统中打印)。
(3)身份证。
(4)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学位、学历证书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海归留学人员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和能够按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个人书面承诺】。
(5)2022年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往届未派遣的毕业生提供报到证。非个人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报到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业人员需提交个人书面承诺书。
(6)已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2)。
(7)教师资格证书。因疫情封控原因暂未取得的须按要求提供承诺书(附件3)。
(8)普通话证书。
(9)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交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及相关材料。主要是证明其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附件4)。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可累积计算。报考人员未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不认可其相关工作经历。考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10)招聘岗位有荣誉要求的,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荣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11)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1张。
(12)报名人员健康承诺书(附件5)。
(13)报名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6)。
(1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携带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非个人原因未发放就业报到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生源地证明材料(全国项目山东生源的需要提供)外,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相关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志愿服务证》和服务地相关机构出具的考核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已就业的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15)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持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计算)纸质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如有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第五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按照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安排,缴纳面试考务费,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享受减免面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缴费后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加入指定微信群、QQ群,资格审查后面试、签约等有关事项通知均在指定微信群、QQ群或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官方网站中发布。
(四)面试。
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并领取了面试准考证的人员须按规定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在指定微信、QQ群内公布或在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官方网站公布。面试形式为试讲和专业技能展示,专业技能展示请自备3分钟以内与岗位相关的展示内容。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五)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1.5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包含考试总成绩的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官方网站公布。
(六)考察、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负责组织。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提出书面申请,并由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时间、其他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入职前,同一招聘岗位包含2个及2个以上招聘单位的,拟聘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通过高分先选的方式确定具体用人单位。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1号)等规定,新进入幼儿园(详见岗位计划表备注)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四、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官方网站、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公众号的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资格审查通过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山东省外低风险地区人员参加考试、现场资格审查须持出发地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持烟台黄渤海新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招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政工处,咨询和复核电话:0535-6396721。
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监督电话:0535-6396790,0535-6396729。
烟台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官方网站网址:/col/col33545/index.html
公开招聘报名网址:https://ystwx.yantai.gov.cn/edubm/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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