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省烟台市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和我市工作安排,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2022年烟台市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首先组织网上报名,体格检查和现场认定环节安排将另行公告,现将网上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认定人员范围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在烟台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1.具有烟台市户籍;
2.持有烟台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3.就读学校所在地在烟台市(含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学历申请认定的其他全日制在读学生);
4.驻烟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申请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我省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师范生申请人应取得所在学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规定有效期内),其他申请人应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四)申请教师资格任教学段、任教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类别教师资格,申请的任教学科还应与所学专业或所从事专业(有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一致。
(五)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六)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机构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对照本公告“申请认定人员范围”规定选择相应户籍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认定;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对照本公告“申请认定人员范围”规定选择相应户籍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由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认定。
四、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3月28日8:00— 4月11日17:00 。认定人员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往届毕业生。
2.报名网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方可进行认定报名,报名时应按本公告规定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并按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审核确认点。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3.认定机构和确认点选择:申请高中、中职、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选择烟台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选择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为现场确认点;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选择户籍、居住所在地的或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为认定机构,并按要求选择该认定机构相应的确认点。
(二)体格检查、现场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在网上报名后,还需要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预约后现场提交材料进行认定,认定通过后发放《教师资格证》。鉴于烟台市疫情防控形势,本次认定首先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体检及现场认定工作将根据疫情情况再行公告(体检机构和现场认定材料会在后期公告中明确)。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须提前了解居住地和认定机构所在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认定机构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体格检查和现场认定等信息将通过后期认定公告予以公布,请申请人及时查阅(烟台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址及咨询电话见附件),同时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二)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前,要及时认真查阅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仔细阅读认定系统相关提示,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网上申报,以免错过工作安排。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系统将自动关闭,认定机构无法受理。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后,认定系统将自动对所提交学历进行在线验证。其中,验证不通过的,国内(不含境外)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国(境)外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未经认证的学历(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除外)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请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自行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申请学历认证,并保存相关材料以备认定机构查验。
(四)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同一申请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获得一种教师资格。若有申请人已取得多个任教学段或任教学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应在本年度内自行选择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其他可在以后年度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均为3年。已申请并认定通过的教师资格,申请人申请撤回或删除的,认定机构不予受理。
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