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省烟台高新区教师招聘简章(109名)

发布时间:2021-06-16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2021年烟台高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含高层次人才)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发办〔2018〕75号)等规定,2021年烟台高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1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88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2)。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高层次人才

(1)2021年应届或2019、2020年未曾就业往届硕士(含)以上毕业生。取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含二年择业期内未曾就业的人员)也可报考。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1年公费师范毕业生。非山东省生源的公费师范毕业生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跨省就业条件,并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3)获得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含)以上的2021年应届或2019、2020年未曾就业往届本科(含)以上毕业生。

2、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80年6月23日(含)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岗位用人需求研究认定并每日在烟台高新区网站公布相近专业。

除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应于2021年8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2021年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和2020年及2020年以前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1年6月23日(含)之前取得。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并于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逾期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1.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是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2.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是指国家统一招生,2019年、2020年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3.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含二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4.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岗教师计划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2016年及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9年及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19年及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人员。其中,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报考以上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具有多个学历层次的考生以其低层次学历报考的,所有应聘条件,均按其低层次学历的要求进行审核。

海归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3日9:00-6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6月23日12:00-6月26日11:00;

缴费时间:2021年6月23日12:00-6月27日16:00;

报名网址:https://qzpta6.chinasyks.org.cn:18443/New_ytgaoxinjy/index.html#/index。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岗位需求表中的咨询电话。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首次登陆先注册(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然后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6月25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初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基于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6月26日11时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6月26日15:00前向指定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无法直接获得应聘人员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21年6月23日12:00-6月27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其中,普通中小学教师岗位(不含音体美岗位)考试方式为笔试前置,先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高层次人才、普通中小学音体美、幼儿园教师岗位考试方式为面试前置,先缴纳面试考务费,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应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021年烟台高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含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和笔试准考证(高层次人才岗位,普通中小学音体美、幼儿园教师岗位不需打印)。准考证无需盖章。普通中小学教师岗位(不含音体美教师岗位)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等具体事宜将在高新区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通过网上初审后,须在2021年6月23日12:00-6月27日16:00内完成网上缴费,并于6月27日16:00前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申办免费的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具体要求详见本简章附件3。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高层次人才岗位取消核减的计划调整到普通中小学教师岗位中同学科“面向应届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普通中小学教师岗位中同学科无相应岗位的,核减计划不再调整、直接取消;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中“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取消核减的计划调整到本招聘单位同学科非定向招聘岗位,其中,小学语文教师C岗调整到小学语文教师B岗,幼儿教师G岗调整到幼儿教师B岗,幼儿教师H岗调整到幼儿教师F岗。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附件2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取消、核减计划在烟台高新区网站公布。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各岗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将在烟台高新区网站公布。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诚信承诺书。

(3)身份证。

(4)学位、学历证书。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学位、学历证书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报考高层次人才岗位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还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

国家统一招生,2019年、2020年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交档案存放证明〔档案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非个人原因未发放就业报到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含二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和能够按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个人书面承诺,承诺专业须与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提交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还须提交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

符合报考要求的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交相应证书或证明材料。

(6)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书面承诺,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还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

国家统一招生,2019年、2020年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交档案存放证明〔档案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非个人原因未发放就业报到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含二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和能够按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个人书面承诺,承诺专业须与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提交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还须提交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

参加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提交参加相应项目及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7)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的提交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非个人原因未发放就业报到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生源地证明材料(全国项目山东生源的需要提供)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相关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志愿服务证》和服务地相关机构出具的考核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8)已就业人员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9)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岗位有要求的)。

(10)普通话证书(报考岗位有要求的)。

(11)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交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及相关材料。主要是证明其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附件5)。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可累积计算。报考人员未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不认可其相关工作经历。考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12)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4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报考高层次人才岗位、普通中小学教师岗位(不含音体美岗位)的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报考普通中小学音体美、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四、考试

(一)高层次人才

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初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初试、面试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在烟台高新区网站公布。

1.初试。同一应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4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超过40人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方式一般为结构化面试,当报名人数过多时采取笔试方式。初试为结构化面试的,初试成绩现场公布,从60分(含)以上人员中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初试为笔试的,初试成绩、初试成绩合格线于初试结束后在烟台高新区网站公布,从初试合格线(含)以上人员中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最多不超过40人;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5倍且不超过40人的,以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因初试后放弃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不进行递补。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面试方式为试讲。

(1)参加对象:组织初试的岗位,初试通过的人员;不组织初试的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查领取面试准考证的人员。

(2)成绩公布:本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重新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同时在烟台高新区网站(/)公布。

(二)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1、普通中小学教师岗位(不含音体美教师岗位)

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面试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在烟台高新区网站公布。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学科知识。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在烟台高新区网站查询。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依次确定:招聘4(含)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5(含)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

包含递补情况的面试人员名单在烟台高新区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3)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烟台高新区网站)。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比例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高新区网站公布。

2、普通中小学音体美、幼儿园教师岗位

招聘考试采用先面试后笔试方式进行。初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初试、面试、笔试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在烟台高新区网站公布。

1.初试。同一应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4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超过40人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方式一般为结构化面试,当报名人数过多时采取笔试方式。初试为结构化面试的,初试成绩现场公布,从60分(含)以上人员中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初试为笔试的,初试成绩、初试成绩合格线于初试结束后在烟台高新区网站公布,从初试合格线(含)以上人员中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最多不超过40人;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5倍且不超过40人的,以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因初试后放弃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不进行递补。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面试方式为试讲。

(1)参加对象:组织初试的岗位,初试通过人员;不组织初试的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查领取面试准考证的人员。

(2)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进入笔试范围人员从达到面试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依次确定:招聘4(含)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5(含)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范围。面试后因弃权造成的笔试人员空缺不进行递补。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比例的,以实有人数进入笔试范围。笔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烟台高新区网站)。

3.笔试。笔试人员名单在烟台高新区网站公布。进入笔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需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享受减免面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笔试考务费。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内容为教学设计,时间60分钟。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达不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于笔试结束后在烟台高新区网站公布。

笔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比例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高新区网站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烟台高新区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本次招聘的幼儿园教师,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烟台市教育局高新区分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复核电话:0535-6922113

监督电话:0535-6922272

招聘通知、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烟台高新区网站(http://www.ytgxq.gov.cn/art/2021/6/15/art_21341_2910484.html)

附件1:2021年烟台高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2021年烟台高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3:2021年烟台高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含高层次人才)应聘须知.docx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xls

附件5:《专业工作证明信》.doc

附件6:考生健康承诺书.docx

附件7:《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x

烟台市教育局高新区分局

2021年6月15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