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山东省威海机械工程高级技工学校教师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4-04-26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2024年度威海机械工程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威海机械工程高级技工学校于2008年整合市域内职业教育资源而成,是一所集技工教育、中职教育、远程教育和社区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中等职业学校。

学校以培养“德技并修”专业人才为目标,不断深化产教融合,优化专业布局,强化队伍建设,先后成为全国农民工培训示范基地、全国职工教育培训优秀示范点、山东省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和威海市新型农民培训定点机构。学校现为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国家级工学一体化教学改革试点学校、山东省规范化、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山东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山东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人,现将2024年度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5月。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威海机械工程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度威海机械工程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初审

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乳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ushan.gov.cn/)—“人事考试专栏”。

(一)岗位查询

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2024年度威海机械工程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2,以下简称《应聘须知》)、《岗位汇总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在《岗位汇总表》中查询。

招聘单位主要参考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依据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认定应聘人员是否符合专业要求。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相近似,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确属相关相近的,经研究确定并报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统一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以便于相同专业人员应聘。受理增补专业申请时间截止到2024年5月10日10:00,逾期申请的,不再增补。

(二)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8:00—5月10日16:00。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2024年度威海机械工程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内含《诚信承诺书》)》(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以“姓名+报考岗位”方式命名,将电子版及手写签字的PDF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rsjxzgk@wh.shandong.cn。考录期间请保持电话畅通。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网上初审

招聘单位在报名期间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告知初审结果,对于提交报考信息不准确或者不接听告知电话的,由应聘人员负责。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告知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告知缺少的内容,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补充。

(四)个人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5月14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通过邮件发送初审结果及缴费通知,通知中附缴费二维码。面试费用每人70元。缴费时备注姓名及报考岗位。缴费成功后,将缴费凭据发送至报名邮箱。

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电子邮件,逾期未进行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招聘计划或核减招聘人数的情况,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予以公布。

(五)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进入笔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应聘须知》和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登记表》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予以公布。相关材料详见《应聘须知》。

取得笔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笔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面试合格分数线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

1.面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前置的方法进行。根据岗位特点,面试采取试讲(即模拟讲课)或试讲加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详见《岗位汇总表》)。试讲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本岗位专业要求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可视情况增加初试环节;不超过30人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加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的,试讲分数和专业技能测试分数各占面试分数的50%。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另行通知。

2.笔试

笔试人员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

笔试只考一科,内容为各专业理论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另行通知。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笔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按公布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相同条件下,退役军人、随军家属等人员优先,其他人员加试确定人选。应聘人员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予以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参考国家、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撰写考察材料,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因考察、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新聘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

七、其他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录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了解招聘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材料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631-6851002

监督电话:0631-685108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附件:

附件1.2024年度威海机械工程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24年度威海机械工程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doc

附件3.2024年度威海机械工程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内含《诚信承诺书》).doc

威海机械工程高级技工学校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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