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教师招聘简章(413名)

发布时间:2023-05-02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2023年青州市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青州市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人才队伍结构,为兴办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教师129名、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中职教师45名、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2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无违法犯罪等行为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四)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须在2023年5月8日以前取得。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技师(含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

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七)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凭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先参加考试,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届时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或已就业人员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或就业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已在青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工作人员不能应聘,青州市在编教师及控制总量教师不能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报考的岗位应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不能应聘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选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岗位要求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9:00—5月10日16:00

报名网址: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ngzhou.gov.cn,下同)。

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网址报名,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报名照片要求以网站要求为准,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2023年5月10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均由本人承担。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5月8日9:00—5月11日11:00

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在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会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5月8日9:00—5月11日16:00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笔试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原件到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青州市驼山南路4398号西楼208房间)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等。

4.计划调整

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达不到1:3的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网上初审的不能改报。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5.准考证打印

打印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缴费成功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同时打印《2023年青州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供参加面试资格审核时使用。具体打印时间,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通知。

准考证作为进入考场的必备证件之一,上面有考场地点、考号等重要信息,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并按时带至考场。

(二)笔试

1.根据山东省教育厅、人社厅要求,2023年潍坊市统一确定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分别占30%和70%。教育理论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内容,专业知识为各科所学专业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笔试情况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入围资格复审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名单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资格复审人选按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中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材料主要如下:

1.《笔试准考证》(1份)。

2.《报名登记表》(1份,手写签名和日期)。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包括第一学历到最高学历所有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函授学历有高中起点要求的还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https://www.chsi.com.cn/)。

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等证明材料。考生本人需现场签订承诺书,承诺在规定时间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证书认证结果,届时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书查询结果(中国教师资格网证书查询版块打印:https://www.jszg.edu.cn/)。

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材料,考生本人需现场签订承诺书,承诺在规定时间提供教师资格证、证书查询结果,届时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6.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已与报名时所在的工作单位解约或辞职、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并做出书面说明。对出具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最晚可在考察体检前提交,逾期视为弃权。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拟享受减免面试考务费的考生,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同减免笔试考务费的要求相同)办理减免手续。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面试

面试参加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事宜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1.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采用讲课的形式,邀请外地评委现场打分。讲课内容为现行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材中各学科一节课内容。讲课根据各学科人数,分组进行,抽签决定讲课顺序。备课30分钟,讲课10分钟。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应聘人员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应聘人员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2.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达不到1:1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1.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高检发〔2020〕14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查询,按规定列入考察前置审核。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体检由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含违规异地高考人员)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具体时间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六)选岗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岗位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岗位。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选岗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选取的工作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设立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四、其他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按规定时间参加报名、考试、考察体检、选岗等环节;公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通知均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级别、本基数。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3235859(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附件:2023年青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pdf

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4月28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