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省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招聘简章
2021年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招聘简章
为认真落实潍坊市委、市府引进高层次人才决策部署,加强滨海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人才队伍结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拟面向省内外高校招聘优秀毕业生到我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事业编高层次优秀毕业生19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对计划聘用人数与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岗位,核减的岗位用于2021年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事业编教师招聘对应学科或低一学段对应学科)。
招聘中小学事业编教师24名和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教师70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2)。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符合报考岗位相应学历、学位条件。
1.报考高层次优秀毕业生岗位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建设学科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建设学科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研函〔2017〕2号文件公布的名单为准,名单见附件3)。
(2)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2.报考中小学事业编教师和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教师岗位需符合: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学前教育专业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学历要求可放宽至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学历。
应届毕业生应聘,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四)应聘人员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5日及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六)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七)所有报考人员须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不含高校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科需与报考岗位一致。根据人社厅发〔2021〕27号文件精神,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中职、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八)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3日9:00—5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5月13日9:00—5月20日11:00
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wfbinhai.gov.cn/),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可辩)。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5月13日9:00—5月20日11: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招聘单位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
3.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网上初审通过后自行进行缴费,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40元,面试每人每科70元。缴费时间和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拟申请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经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在缴费期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潍坊市教育局滨海分局政工办公室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二)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进入复试范围应聘人员应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身份证、准考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英语等级证、报名登记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2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方式和时间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6的比例折算后计入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原始成绩不得低于60分。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六、公示聘用
对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滨海区门户网站统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人事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包含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1号)精神,加快我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根据省编办、省教育厅《关于公办幼儿园核编工作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按照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幼儿园编制标准的通知》(鲁编办发〔2012〕3号)等规定,新进入幼儿园的教师,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滨海区门户网站(http://www.wfbinhai.gov.cn/),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考生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次招聘在滨海区纪工委监工委的监督下,在滨海区党群工作部指导下,由潍坊市教育局滨海分局组织实施。潍坊市教育局滨海分局负责简章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潍坊市教育局滨海分局,咨询电话0536-5331037、5605609。
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36-5331627。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拨打。
附件:1.2021年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层次优秀毕业生招聘岗位需求汇总表.xls
2.2021年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事业编教师、控制总量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需求汇总表.xls
潍坊市教育局滨海分局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