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青岛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青岛大学是山东省重点建设高校、山东省和青岛市共建高校、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建设高校。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09年创办的青岛特别高等专门学堂。1993年由原青岛大学、山东纺织工学院、青岛医学院、青岛师范专科学校等合并组建而成。
百十余年来,学校教授高深学问,养成硕学闳才,应国家之需要,薪火相传,砥砺奋进,从这里走出了40余万优秀校友,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学校入围软科(ARWU)、USNews、泰晤士高等教育(THE)和QS亚洲大学世界四大主流排行榜,连续四年位列软科世界大学排行榜500强。
学校现有浮山校区、金家岭校区、松山校区三个校区,占地2496亩,建筑面积112万平方米。设有34个学院和医学部,现有招生本科专业79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4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型3种;一级学科硕士点40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型31种;博士后流动站11个;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2个学科门类。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辅导员队伍建设需要,青岛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23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3.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和责任意识,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能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5.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2024年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提供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先行参加考试,并承诺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一)。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rlzy.qd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9:00—5月11日16:00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http://rczp.qdu.edu.cn)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和报名资料。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需如实、齐全、认真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将报名材料扫描成PDF电子版,按照下列次序和格式要求将报名材料上传到报名系统中。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附件二)(须证明联系人手写签名,并填写证明单位有效联系方式)。
(3)已取得的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证和学位证原件。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
(5)获得校级及以上与学生干部工作相关的荣誉称号(含校学工部、研工部或校团委公章)。
(6)任职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附件三)。学院、班级主要学生骨干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或学生处、研工部)出具证明(须证明联系人手写签名,并填写证明单位有效联系方式)。
(7)由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四)。
(三)资格审核
初审时间:2024年5月6日11:00—5月13日16:00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进行初审,学校将通过报名网站(http://rczp.qdu.edu.cn)发布网上资格审核结果,考生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报名情况和审核状态,报名材料初审不通过将不能继续报考。学校在面试前对网上报名上传的所有材料原件进行线下审核,审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报名确认和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http://rczp.qdu.edu.cn)确认是否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不予安排笔试考场。
准考证打印、笔试、面试等相关事宜将在报名系统另行通知。学校笔试或面试人员名单在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示,招聘单位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询以上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环节。
1.笔试。为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党的创新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和国家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辅导员业务素质和专业知识等国家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相关文件。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根据笔试成绩和辅导员岗位类别招聘计划,按照1:4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名单在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示。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等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
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须在面试当天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将作为录用参考。
应参加却未能按时参加各应聘环节的应聘人员,视为本人自动退出本次招聘。
(六)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函调、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或处理到位的,不予聘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由学校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及福利参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相关标准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2-85953127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组织招聘。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相关规定执行。
青岛大学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