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简章(322名)

发布时间:2023-06-14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2023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工作需要,2023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中小学及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22人,其中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126人、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196人(详见附件1《2023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汇总表》),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6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情形

1.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列入《青岛市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实施细则》范围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5.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名工作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2023年6月16日9:00-6月20日16:00;

网上审核:2023年6月16日14:00-6月21日12:00;

查询及缴费:2023年6月16日14:00-6月21日14:00。

具体办法:

(一)岗位查询

招聘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汇总表》。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通过青岛市教育局网站招生考试栏目(http://edu.qingdao.gov.cn/zsksy/)进入“便民服务系统—社会化考试管理平台—青岛市教师招聘统一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查询和缴费、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应聘人员可在2023年6月16日9:00-6月20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应聘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必须先进行系统注册,设置登录名和密码。请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2)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是经处理后的照片。电子照片应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应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应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4)应聘人员在网上审核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查询网上审核结果

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6月16日14:00-6月21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网上审核,确定网上审核结果。网上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单位尚未审核或未通过网上审核的,在2023年6月20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6月20日16:00以后单位尚未审核或未通过网上审核的,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应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信息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3.缴费确认

(1)笔试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应聘人员网上审核通过后,须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即完成笔试报名。网上审核通过人员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2)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平台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网上审核后,须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完成网上缴费后,2023年6月20日16:00前,将相应材料拍照或扫描后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cyjtj_2@qd.shandong.cn(邮件主题应统一为:“2023年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经审核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4.岗位改报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青岛城阳政务网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三)打印报名资料和笔试准考证

完成缴费手续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使用)。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7月13日12:00--7月16日8:00

笔试时间:7月16日9:00--11:30

笔试地点:以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应聘人员笔试准考证须保存到办理聘用手续阶段。

(四)网上报名期间,将通过报名网站发布各职位通过审核人员数量。发布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下午16:00后,6月17-20日每天上午11:00后、下午16:00后分别公布两次。

三、笔试

笔试不指定教材。中小学类和学前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常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时政方针、科技省情等)和教育基础理论及教育实践素养(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实践水平)两部分。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一般采取现场审查有关资料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范围。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因放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从该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一)《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原件。

(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

(三)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下同)。

(四)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在2023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相关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六)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关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无业人员须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八)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公办学校教师应聘须出具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

(九)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十)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每人70元收取面试考务费。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在城阳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一)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部分岗位增加技能测试(详见《岗位汇总表》)。面试主要考察教师职位所需的基本能力、专业水平及考生的综合素质。具体内容根据专业和职位特点确定。

(二)面试安排

面试具体时间及要求通过青岛城阳政务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有技能测试的岗位说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并于当天在青岛城阳政务网公布。

六、考察体检

(一)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

1.总成绩核算。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50%、50%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考察体检范围确定。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最终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体检。

(二)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在城阳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按有关规定组织。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均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三)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在青岛城阳政务网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在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部分岗位拟聘用人员进行选岗(详见《岗位汇总表》),选岗方案将在选岗前予以公布。选岗工作结束后,由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和最低服务期制度,受聘人员在城阳区教育系统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七、严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招聘工作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资格。

八、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九、有关说明

(一) 本次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取消或核减计划、笔试成绩、面试方案、面试成绩、考察、体检和公示等信息在青岛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上予以公布。

(四)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五)政策咨询电话:(0532)87868743

监督电话:(0532)58659706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1.2023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证明(参考格式)

青岛市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6月12日

相关附件:1.2023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xls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证明(参考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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