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省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教师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0-05-27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2020年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聊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聊人字〔2007〕42号)等规定,经市人社局核准备案,现将2020年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热爱教育事业,德行良好;

(六)国家级荣誉称号者,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9年6月4日以后出生);省级荣誉称号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6月4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和其主管部门同意。

(九)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报名、学校初审、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4日9:00—6月10日16:00

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个别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要在备注栏中注明。填写《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4),提交个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jpg格式不小于20kb),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取得的荣誉证书等岗位所需证明材料。扫描压缩成文件名为“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姓名+报名岗位”的压缩包,发送至邮箱:LCSDYSYXX@163.com。

(二)学校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6月4日11:00—6月11日12:00

《2020年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师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发布后和报名期间,招聘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接听咨询电话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学校的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初审通过者,邮件、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进行现场审查。

(三)现场审查

审查时间:2020年6月9日9:00—6月12日16:00

审查地点:聊城市体育场东门内(体育公园商务酒店外楼梯上二楼资格审查处)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须携带的材料见附件2。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察内容和方法

考察工作在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安排下,由招聘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时,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查。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于报名人数超出招聘计划的岗位,按照考察评分标准,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五、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安排下,由招聘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在聊城市人事考试网和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学校提出聘用意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报名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以及考察工作的相关事宜,请直接咨询招聘学校。

咨询电话:

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18063595599

监督电话: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5-8288776

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0635-8242675

附件:

附件1:2020年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20年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应聘须知.doc

附件3:2020年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4:应聘2020年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5:同意应聘介绍信 (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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