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浙江省杭州二中白马湖教育集团教师招聘公告
杭州二中白马湖教育集团编外教师招聘公告
杭州二中白马湖教育集团因工作需要,面向在职教师和应届毕业生招聘编制教师若干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被录用人员为非事业编制人员,须具有相应教师或专业岗位资格,按规定程序聘用在公办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及管理等工作。
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它情况详见网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本次招聘面向以下人员:
1.在职教师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实际工作在中小学校或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不含培训学校等机构)的在职教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杭州市户籍。
(2)在杭州市区(指拱墅区、西湖区、上城区、钱塘区、萧山区、临平区、余杭区、滨江区)学校任教。
2.应届毕业生
本科及以上学历,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的2025届应届毕业生及择业期(毕业后2年)内未就业的国内外毕业生,均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
(3)年龄要求在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3.具体要求如下:
(1)2025届本科生必须在报到录用前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2)2025届研究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6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要求同上)。
(3)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6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要求同上)。
(4)其他人员报考教师岗位的,报名时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5)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应届生专业须和报考岗位学科对口。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注意事项:
在职教师报名时须出具经原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的同意报考证明。
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有关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初中文综1人(应届毕业生)
初中科学1人(应届毕业)
初中数学1人(在职教师/应届生)
四、报名
(一)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5年7月29日9时—8月6日17时。(为减少同一时间集中报名造成网络拥堵,请勿集中在最后一天报名)
报名网址:https://www.bjopenschool.com:8081/myRecruit/#/login
选择对应招聘公告,根据招聘单位要求和个人实际情况填报个人简历并扫描上传报名所需材料。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网上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7月29日9时—8月7日17时。
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进行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8月6日17时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部分招聘单位在审核结果中要求报考人员提供其他材料的须及时上传到指定邮箱,要求上传但未上传则视同不符合招聘条件。
校方联系人:教学与课程中心主任杨小霞老师电话:13732363295
五、考核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40%、60%。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前招聘单位组织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笔试存在违纪或缺考情况的,不得入围面试。
面试形式、项目和各项目分数占比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直接淘汰。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40%、6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当面试成绩并列且影响入围下一招聘程序时,以面试成绩未经四舍五入处理的数据区分,无法区分时按不去掉评委最高分及最低分的面试平均成绩高低进行排名。如再相同,随机抽取评委,对同分数人员进行加试。再次面试的评分规则与首次面试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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