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直教育系统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77名)
济宁市直教育系统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校园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市直教育系统优秀青年人才集聚,切实提升我市教师队伍专业化素质和水平,更好服务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市直教育系统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校园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范围
(一)招聘数量
77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面向2023年应届及2021-2022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获得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及以上。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已与我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签约入职人员不得应聘。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须在公示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就业协议。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35周岁以下;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在规定的学制内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网上预报名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3月7日9:00-3月10日16:00(以邮箱收到信件时间为准)。
报名限报1个岗位,报名采取网上预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填写《济宁市直教育系统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济宁市直教育系统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校园招聘报名汇总表》(附件3),向用人单位发送邮件后及时电话联系确认报名信息,用人单位邮箱、电话见《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3月11日上午9:00-11:00
地点: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曲阜师范大学明心扬帆就业广场(大学生活动中心广场)
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济宁市直教育系统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
②二代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暂时没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④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承诺书,承诺2023年7月31日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丧失聘用资格)。
⑤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现场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面谈、面试
时间、地点:现场确认资格审查时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可先通过面谈方式按1:3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进行面试,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从事专业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专业素养。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含试讲时间、思考时间、答辩时间)。试讲顺序抽签确定。凡不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弃权。本场面试结束,统一向面试人员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六、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并对报考资格、提交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应聘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办理手续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聘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并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应届毕业生,先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字),待其正式毕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为保持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
八、其他
此次校园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相关信息,将在济宁市教育局网站发布,请考生务必时刻关注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监督电话:0537-2163396
附件1.济宁市直教育系统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校园招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济宁市直教育系统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济宁市直教育系统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校园招聘报名汇总表.xlsx
济宁市教育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