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省菏泽经济开发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公告
2022年菏泽经济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按照《中共菏泽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菏发〔2016〕19号)、《菏泽市人才新政30条》(菏发〔2020〕15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菏泽市实验中学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研究生,不限定全日制学历性质,但须持有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和高等学校办理的就业手续),其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前的学历须为全日制四年制本科;取得“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全国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及以上学历、学位;取得普通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三好学生;省级教学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的荣誉;市级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等。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4.毕业生本科阶段应是国家统招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均不列入引进范围。
5.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6.现役军人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学历学位应聘;菏泽市范围内的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以及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6个月(截止公告发布之日起)的人员不得应聘。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岗位条件要求及数量
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数量以及其他有关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1.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6日18:00止,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做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发送成功后,截图本人留存。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报考岗位+姓名+毕业院校及专业+联系电话”。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扫描后把①-⑥做成一个PDF文件)
①《菏泽经济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
登记表》(见附件2,插入近期一个月内的电子照片);
②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③学历、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提供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第一学历、学位,最高学历、学位);
④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⑤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⑥获得荣誉证书;
《菏泽经济开发区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只发送excel电子版,不需要扫描或转换成PDF格式)。
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提供虚假材料、扰乱报名秩序的应聘人员,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人才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网上资格初审
指定专人负责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引进人才岗位要求和应聘人员提交信息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结束后,初审未通过人员通过邮箱告知。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要求、注意事项在菏泽经济开发区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2.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必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不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时需提交各种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报名审核情况,因报名人数不足造成岗位空缺的,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在本次引进人才岗位中调整岗位计划并发布公告。
四、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引进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岗位匹配度、语言表达、仪容仪表等方面的情况,实行百分制。按照去掉评委组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分的办法,确定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设70分为合格线。
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时间及地点在菏泽经济开发区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五、体检与考察
1.面试合格者按照面试合格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工作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和应回避情况等进行复审。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引进资格。
3.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引进
拟引进人员名单在菏泽经济开发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引进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员引进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用人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前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引进人员档案材料有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
七、其他
本公告由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30-7155817、5329616
监督电话:0530-5398958
附件:
附件1:2022年菏泽经济开发区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2022年菏泽经济开发区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2022年菏泽经济开发区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汇总表.xlsx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