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学院2019年教师招聘简章
菏泽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菏泽学院简介
菏泽学院1949年建校,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菏泽学院成立以来,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坚强领导下,全校师生秉持“修德、笃学、求是、创新”的校训,开拓创新,拼搏进取,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学校现有4个校区,占地面积1436亩,建筑面积57.7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4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01万册、期刊2200余种,拥有电子图书271万册,数据库29个。现有本科专业63个,涉及文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农学、教育学、管理学、艺术学10大学科门类。面向25个省、自治区招生,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2000余人,继续教育在读生4637人。现有教职工1540人,专任教师1080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880人,具有高级职称的380人。
随着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入,伴随着中国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学校办学质量将不断提高,办学层次将逐步提升,作为鲁西南文化传播中心、现代科技创新基地、高素质人才摇篮的作用将更加凸显。菏泽学院必将成为鲁西南大地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成为京九线上一颗璀璨的明珠。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7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http://hrss.shandong.gov.cn/)和菏泽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eze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9月29日16:00
查询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16: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菏泽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rsc.hezeu.edu.cn),在报名时间内进入“菏泽学院2019年初级岗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入口”,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网站报名需要提交材料如下(以下所有材料请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进行提交,原件及复印件须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
(1)身份证扫描件;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
(4)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同时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扫描件,证明模板见附件4;
(5)对所学本科专业有要求的,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扫描件;
(6)应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证明扫描件,证明模板见附件2;
(7)应聘辅导员岗位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和大学或研究生阶段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扫描件,相关证明模板见附件2和附件3。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班团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秘书长、某部部长,党支部书记;
(8)应聘岗位有语种要求的,须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语种证明扫描件;
(9)应聘岗位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资格要求的,须提交相关运动员等级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
(10)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须提交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19年9月20日;
(11)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16:00
菏泽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单位将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3.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笔试前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或关注菏泽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菏泽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及菏泽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提醒:参加资格审查及面试时使用,过期不能打印)。
4.资格审查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或相关部门须如实填写和提交相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或相关部门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各岗位笔试科目均设置一科。
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
教辅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高等教育相关理论知识和管理、服务相关知识。
辅导员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高校教师岗位相关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大学生教育管理相关知识。
笔试总分为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所有岗位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在菏泽学院公告栏以书面形式公布。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教师岗位的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教学方法、语言表达能力、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教师145、教师148至教师153、教师162、教师163、教师165、教师174岗位采取试讲、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40%,答辩占40%,技能测试占20%;其他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60%,答辩占40%。
教辅岗位的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理论及知识、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能力等,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辅导员岗位的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需要的学生教育与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能力等,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在菏泽学院公告栏以书面形式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在菏泽学院公告栏以书面形式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等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菏泽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
(四)考察和体检
各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组织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心理测试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并在菏泽学院公告栏以书面形式公布。
(五)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菏泽学院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佀老师
联系电话:0530-5668661/0530-5525942
电子邮箱:hzxygkzp@vip.163.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大学路2269号
邮编:274015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菏泽学院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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