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山东省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所属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6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2025年度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所属学校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公告

为加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教育队伍结构,根据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计划招聘一批急需紧缺教育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关于2022年度学校、医院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社字〔2021〕106号)等文件规定,经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将东营港经济开发区2025年招聘急需紧缺教师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备副高级及以上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4年12月以后出生),需获得国家、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相关荣誉,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市级以上教育教学先进工作者(含先进个人)、名师(含学科名师工作室领衔人)、中小学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

(2)市级以上优质课一等奖、教学基本功比赛一等奖、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高中教育教学从教经历,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应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提供确有困难的,可于体检考察时提供。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要求

急需紧缺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5年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所属学校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详见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9日9:00—12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12月19日11:00—12月26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www.dypedz.gov.cn)进行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照片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按指定网站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5年12月25日16:00报名截止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急需紧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2025年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所属学校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详见附件)。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5年12月19日11:00—12月26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

取消、核减计划在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www.dypedz.gov.cn)予以公布,取消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应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岗位。请报名人员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前,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研究方向证明材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各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通过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官方网站公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试讲成绩与结构化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考核评价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通过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官方网站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发展保障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体检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需当场、当日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进行人员准入查询,依据国家和我市关于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两项查询如查实存在相关情形的,按考察不合格处理。对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予以严肃处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发展保障局在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官方网站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发展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北京师范大学东营实验学校提出聘用意见,由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发展保障局审核后,报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办理备案手续。北京师范大学东营实验学校和拟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时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招聘急需紧缺教师纳入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

(二)试用期间享受招聘单位的有关工资及人才待遇,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由招聘单位组织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6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在最低服务年限内自动离职的,由用人单位追回相关待遇。

八、其他事项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所属学校急需紧缺教师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官方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发展保障局负责解释。

急需紧缺政策咨询电话:

0546-3983267(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发展保障局)

附件:2025年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所属学校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xls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发展保障局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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