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省德州天衢新区面向山东省省属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4年德州天衢新区面向山东省省属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1号)、《关于印发德州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德教体人字〔2020〕4号)和《关于印发2024年德州市公开招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德州天衢新区面向山东省省属高校德州就业生源2024年公费师范毕业生(以下简称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19人(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已与德州市教育局(含原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签订《山东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按期毕业的2024届山东省省属高校公费师范毕业生(含“硕师计划”人员、考取非全日制研究生人员);2024年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和退役复学的2024年毕业的省属公费师范生。
因考取全日制研究生、参军入伍等原因暂缓履约的2020级省属公费师范生,不参加本次招聘,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参加当年招聘。面试前已与其他县(市、区)签约的毕业生,不得参加本次面试。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学习成绩优异,能按期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提供学校或院系出具的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的证明)。具有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相应学段和学科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参加学校免试认定的若尚未发放,提供成绩合格的相关证明)。根据《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未按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解约、违约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3、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的或严重违纪受过开除处分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的其它情形;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8:00至2024年5月14日16:00截止(报名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5月14日16:00以后报名无效)。
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
1、扫描件: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与德州市教育局(含原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签订《山东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教师资格证、学校(院系)出具的能按时取得学历和学位的证明、诚信承诺书(附件4,签名按手印)、容缺报名承诺书(附件5,签名按手印)。
2、电子表格:汇总表(附件2)、报名登记表(附件3)。
所有材料打成一个压缩包,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fzfwzxjtwlbjszp@dz.shandong.cn,文件夹命名为:公费师范生+岗位名称+姓名,如公费师范生01小学语文XXX。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及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审核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面试
(一)时间:2024年5月18日
(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形式:面试准备时间为30分钟,按报考学科从现行教材中抽取一节课,写出完整教学设计;面试采用“试讲(讲课形式,不超过15分钟)”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划定最低70分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高于合格线的,按岗位需求进行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根据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选择工作岗位,双方达成就业意向(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将确定的人员报德州市教育局备案(不得再次参加其他县市区招聘)。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一)考察
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对考察人员的德、能、学业成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从事教师工作的职业道德水准及档案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规定,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应聘人员应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相关要求,按规定依程序对应聘人员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应具备《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身体和心理健康条件,体检项目包含对应聘人员的心理健康测试,确保新聘教师身心健康。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资格。未经德州天衢新区教体卫生事业发展部同意,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招聘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承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
在德州天衢新区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因弄虚作假或舞弊被举报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颁发《聘用通知书》。
七、聘用
对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六年聘用合同(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间待遇按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
1、报名及考试、录用等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德州天衢新区官网,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德州天衢新区教体卫生事业发展部。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4-2753960
(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附件:
1、2024年德州天衢新区省属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2、德州天衢新区省属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xls
德州天衢新区教体卫生事业发展部
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