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第一中学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7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2022年齐河县第一中学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齐河县第一中学是省级规范化学校、重点高级中学,始建于1954年,校园布局宏大,环境优美。近年来,确立了“以爱为本,以和为美”的核心办学理念和“名师荟萃,英才辈出”的办学目标,着力深化教学改革,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打造高效课堂,倾力建设名师队伍,创造了辉煌的业绩,连续多年为清华、北大等名牌高校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学校被评为全国学科奥林匹克竞赛金牌学校。

为适应我校发展需求,决定引进一批优秀青年人才到齐河县第一中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与范围

(一)引进数量

计划引进18人,其中引进对象为博士的,不占用岗位计划(具体引进计划、岗位要求等详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博士研究生,承担国家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毕业生;

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及资格条件;

(五)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17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6年6月17日后出生)。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教师应聘,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招聘岗位要求的所需资格、证件等,须在2022年6月17日前取得。

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即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其他人员应聘的,需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视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网上个人报名、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7日9:00——6月22日16:00

应聘人员须扫描二维码,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相关专业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为图片格式,小于2M)],并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照片小于20K)。必须使用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人才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初审结果。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 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报名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可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根据岗位工作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分面谈和面试两部分。

(一)面谈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引进岗位计划比例超过3:1的,在面谈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比例未超过3:1的,不再组织面谈,报名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谈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以及《2022年齐河县第一中学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后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2、其他人员应聘的,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

3、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信(需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齐河一中选派专人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回避情况,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复审结果负责。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查实后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三)面试

1、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qihe.gov.cn/n30828944/n30829942/index.html)及时公布。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面试成绩和岗位排名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

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进一步审查。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要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因弄虚作假或舞弊被举报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文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正式聘用的人员实行统一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新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

七、疫情防控

在人才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谈、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4-5651951、5656207、5656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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