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大附中永锋实验学校2020年度事业编制第二次教师招聘公告
山大附中永锋实验学校2020年度事业编制第二次教师招聘公告
山大附中永锋实验学校是由齐河县人民政府与永锋集团共同建设,由山东山大基础教育集团全面管理的九年一贯制学校,位于齐河县城,黄河大道以东、纬十七路以南。学校于2017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现有一、二、三、七、八、九共六个年级,共53个教学班,学生共计2360余人。目前我校在职教师共计159人,具有研究生学历40人,本科学历119人;山东山大基础教育集团派出管理团队6人。一师一优课省优课获得者3人,山东省德州市优质课一等奖1人,二等奖3人;齐河县最美教师3人,齐河县优质课一等奖9人,二等奖1人。
建校两年多来,学校在山东山大基础教育集团的统领下,广大教师爱岗敬业,积极投入到教育教学研究之中,教师专业成长迅速。学校丰富的课程、师生面貌、教育教学质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已经成为齐河教育的品牌学校。
在未来的道路上,学校将继续依托山东山大基础教育集团优质的教育教学资源,秉承“共享生命成长”的办学理念,努力践行“养心育德、养根育能”的教育策略,追求“教师发展的沃土,学生成长的乐园”的办学目标,努力将学校办成学生喜欢、家长信赖、社会认可的齐鲁名校。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现公布2020年教师招聘计划。此次招聘工作将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及相关规章制度。热爱中小学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沟通协调能力,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2.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应聘岗位一致。所学专业符合应聘岗位要求。普通话标准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3.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和应用能力,熟练应用常用教学和办公软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齐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后备教师、现役军人;
(2)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5)已与其他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应届毕业生
(1)学历学位条件
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2)年龄条件
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过30周岁(1989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2.非应届毕业生
(1)学历学位荣誉条件
①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②非骨干教师需获得过以下荣誉或奖励中至少一项,在大学学习期间获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团)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毕业生、优秀研究生或在工作期间获县(区)级或校级优秀教师、教学能手、优秀班主任,县(区)级优质课一等奖、二等奖。
③骨干教师第一学历可放宽至师范类专科【地市级以上优秀教师、名师、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教学能手、优秀班主任、省级“一师一优课”优秀奖、地市级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必须为教研室组织逐级推荐的优质课比赛)、省特级教师、“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含“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工程人选)、省级教学能手、省级优秀班主任、省级优秀教师】。
(2)年龄条件
①非应届毕业生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②获得过以下荣誉或奖励中至少一项的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7月30日以后出生):地市级以上优秀教师、名师、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教学能手、优秀班主任、省级“一师一优课”优秀奖、地市级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必须为教研室组织逐级推荐的优质课比赛)。
③获得省特级教师、“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含“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工程人选)、省级教学能手、省级优秀班主任、省级优秀教师称号的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4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计划及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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