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省德州市直机关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20年德州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德州市直机关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三)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见附件1)。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面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邮箱:dzszjgyey@163.com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8日08:30—10月31日17:30
查询时间:2020年10月28日10:30—10月31日17:30
报名人员下载《德州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要求完整、如实填写,并将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电子照片插入到表格指定位置(纸质件需粘贴照片),同时将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证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到招聘邮箱,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如:岗位01学前教育专业张三),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如应聘人员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单位初审
对通过初审的人员将以回复邮件的形式告之,报名人员请自行在指定时间内查询审查结果。网上报名期间,可拨打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11月2日-3日工作时间到德州市直机关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经本人亲笔签名的《德州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德州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3)。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需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者解约证明。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上述材料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关于提交有关材料的补充说明。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取得。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18年、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及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可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视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计划3倍的,取消招聘计划,紧缺岗位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研究生岗位(岗位代码01001)不参加笔试,只参加面试。
(一)笔试
1.笔试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请登陆德州市直机关幼儿园微信公众平台(szjgyery)或德州市直机关幼儿园网站(http://www.dzszy.com/)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德州市直机关幼儿园公众号或网站。参加笔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40元。
(二)面试。
面试分为两个环节:试讲和技能展示。
(1)试讲。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组织能力和专业知识等方面。
(2)技能展示。儿童舞蹈、声乐、键盘,考核教师从事学前教育相关的技能技巧。(钢琴、播放器由幼儿园提供)
(3)面试中的试讲、技能展示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算面试总成绩时,试讲占面试成绩的70%、技能展示占面试成绩的30%。成绩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试讲成绩、技能展示原始成绩中有一项低于6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参加考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三)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研究生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名单,请登陆德州市直机关幼儿园网站或者公众号(网址:http://www.dzszy.com/)查询。
四、考察体检
(一)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二)考察和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人员范围及考察、体检工作具体安排,德州市直机关幼儿园(http://www.dzszy.com/)上公布。
1.考察。由德州市直机关幼儿园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对于问题未查清和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
2.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五、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州市直机关幼儿园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德州市直机关幼儿园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原始资料报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考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公众平台及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工作咨询与监督。报名咨询电话:18865343688。监督电话:0534-2621432、0534—2182238、0534-2687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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