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省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教师招聘简章(14名)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2023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5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并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6月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对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采取承诺制,应聘人员可先承诺报名考试、后审查资格证书,资格证书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9:00—6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6月5日11:00—6月8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dbh.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名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6月5日11:00—6月8日16︰00
北海经济开发区教育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因本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笔试、面试、考察、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6月5日11:00—6月9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府网站(http://www.sdbh.gov.cn)报名,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务必及时关注报名网站的相关笔试、面试等公告,按照公告要求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6月16日14︰30—16︰00到北海经济开发区教育办公室(位置: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北海二路与滨港八路十字路口东北角,家乐福超市对面)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滨州北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的公告,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府网站(http://www.sdbh.gov.cn)公告。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的通知公告。
笔试内容(满分为100分):小学教师岗位主要为相应岗位学科高中教材知识【不含小学科学(岗位代码X004)、小学心理(岗位代码X005)】;小学科学(岗位代码X005)为高中物理、化学、生物学科教材知识;小学心理(岗位代码X006)为心理学相关专业基础理论知识。
应聘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工作由北海经济开发区教育办公室负责实施。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审查相关事项见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府网站(http://www.sdbh.gov.cn)发布的公告。
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所需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详见:《滨州北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2)。
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上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对因报考人员填报信息有误,不能通过面试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现场亲自在《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上签名。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部分岗位增加技能测试。包含技能测试的岗位,试讲成绩按60%、技能测试成绩按40%的比例计算面试总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府网站(http://www.sdbh.gov.cn)公告。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北海经济开发区教育办公室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及我省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要按照《滨州市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对违法涉罪信息进行查询。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身体条件的残疾人应聘,不得以身体残疾为理由拒绝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因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将在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府网站(http://www.sdbh.gov.cn)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区组织部办理备案及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教师设置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府网站(http://www.sdbh.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滨州北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咨询电话:0543-2258856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监督电话:0543—6512380
地址: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北海二路与滨港八路十字路口东北角(家乐福超市对面)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教育办公室
附件:
1.《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2.《滨州北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应聘 须知》 ____3.《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3.《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4.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 诚信承诺书》.doc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教育办公室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