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教师招聘公告(100名)
临河区教育系统招聘政府购买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教育事业发展,改善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经请示区委、政府同意,决定采取政府购买岗位形式招聘中小学教师100名。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招聘采取政府购买岗位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分配至临河区学校任教(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学科部分岗位分配到乡镇学校任教)。具体招聘人数如下:
(一)初中(25人)
语文6人、数学3人、历史3人、化学2人、音乐1人、体育6人、生物2人、计算机2人(网络管理或教育技术方向,男性)。
(二)小学(75人)
语文25人、数学15人、英语2人、音乐10人、体育10人、足球6人、美术3人、计算机3人、心理1人。
二、报考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要求与报考岗位相同或相近专业,非师范类毕业生要求持有相应等级教师资格证书。
(三)具有巴彦淖尔市户籍。取得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研究生不受户籍限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在临河区中小学连续任教满十年以上(2007年8月31日前),具有丰富教学经验且教学业绩突出的在岗外聘教师(由任教学校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报考学历可放宽至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年龄放宽至37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8日(周六、日休息)。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8月2日
2.报名地点:临河区教科局4楼4006室
3.报名需提供资料: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
(3)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4)近期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张;
4.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有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5.咨询电话:(0478)78098867809896
(二)笔试
1.区人社局、教科局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特殊科目不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调整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并将减少岗位调整到其他学科。
3.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根据招聘计划,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员。
(三)试讲
1.试讲采取微型课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组织教学能力、口语表达能力、分析处理教材的能力、课堂师生互动交流、学生接受知识等情况。
2.笔试、试讲成绩采取百分制办法计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60%,二者相加得出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根据各学科招聘计划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四)考察、政审
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拟招聘资格,并按总成绩进行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由人社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招聘人员在临河区政府网站等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服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统一安排。如拟招聘人员自动放弃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间如出现举报情况,经人社部门核实不符合招聘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管理和待遇
(一)聘用期限:3年;
(二)聘用人员的合同签订、薪酬标准等管理参照《巴彦淖尔市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府购买岗位实施办法(试行)》(巴政办发﹝2011﹞40号)、《关于调整市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府购买岗位服务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巴人社发﹝2017﹞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临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河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