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民族大学2021年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5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内蒙古民族大学2021年区外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内蒙古民族大学是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建设高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建高校,也是国家“十三五”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现面向区外院校高校毕业生招聘急需紧缺人才5名(列入事业编制),详见《内蒙古民族大学2021年区外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具体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0月15日之后出生)。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要求具有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含国外取得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硕士学历学位)。

8.双学位人员以第一学位为准,第二学位只做参考;国外院校毕业学科专业须与公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且以我校有关专家组认定为准;具备岗位所需具体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招聘条件详见《内蒙古民族大学2021年区外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

9.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1年7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10.招聘岗位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我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不含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和公务员(参公人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工作由内蒙古民族大学人事处负责,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5日9:00—10月18日12:00;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9日12:00;

3.报名时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经历、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所有学历学位证件和相关资料的扫描件打包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报名材料发送至rscrsk@imun.edu.cn。

5.应聘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通知相关事项。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电话通知资格初审结果。

2.《招聘岗位需求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内蒙古民族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招聘方式

(一)面试

1.面试考务工作由内蒙古民族大学负责组织实施,采取试讲、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2.应聘人员面试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不按规定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总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应聘人员凭第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采取传统方式进行教学试讲,不得使用多媒体设备,参加面试人员按抽签顺序进行试讲。

6.面试人员自行选定试讲内容,试讲内容必须与应聘岗位或所学专业相一致。每人要准备一节课的教案,试讲与教案内容相同。面试时间为30分钟(试讲20分钟),音乐、体育专业岗位在试讲后进行专业展示(10分钟),美术专业岗位在试讲后作品解读(10分钟)。

7.面试总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音乐专业和体育专业岗位面试总成绩的计算

面试总成绩=试讲成绩×50%+专业展示成绩×50%。

美术专业岗位面试总成绩的计算

面试总成绩=试讲成绩×50%+作品解读成绩×50%。

8.面试时间及地点电话通知考生。

9.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招聘各环节均不递补。

10.面试总成绩在内蒙古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告。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民族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提前7天在内蒙古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告。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

体检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1.学校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可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3.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4.考察工作在体检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

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以及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2.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内蒙古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请应聘人员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3.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及时发布。

七、咨询和监督电话

(一)监督举报电话:0475-8313138(内蒙古民族大学纪委办公室),0471-6944911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政策咨询电话:0475-8313282、0475-8313310(内蒙古民族大学人事处)

本公告由内蒙古民族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1:《内蒙古民族大学2021年区外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内蒙古民族大学2021年区外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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