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2020年6月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02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内蒙古鄂温克旗2020年6月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呼伦贝尔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解决部分师范类毕业生就业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呼党办字[2012]77号)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经旗委、旗政府研究,决定面向2002级以前(含2002级)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包括内蒙古体育运动学校体育师资专业毕业生)进行公开招聘。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鄂温克旗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教育局,负责此次招聘的具体工作。

二、招聘计划

1.招聘名额:按符合条件报名人数确定。

2.招聘岗位:苏木乡镇小学、幼儿园工作人员。

三、招聘范围、条件及要求

(一)招聘范围

2002年以前(含2002年)经自治区教育厅统一招生考试录取,鄂温克旗生源的,目前尚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包括内蒙古体育运动学校体育师资专业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职业禁忌性病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各级各类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三)参加考试要求

1.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必须参加此次报名考试,不参加本次考试或考试缺席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以后参加考试资格。

2.此次考录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统一调配,不服从的一律不予录用,并取消以后参加考试资格。

四、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在鄂温克旗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主要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体检、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公告

公告时间:2020年6月29日至7月10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资格审核)

符合招聘条件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按公布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工作与资格审核同步进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10日报名结束。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所在社区开具的无业证明、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蓝底二寸照片1张、一寸2张。

报名地点:鄂温克旗人社局五楼会议室(政务综合楼A区5017)

联系电话:8812148、8814330;13704703183、18604702901

报名截止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及个人档案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在鄂温克旗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参加笔试。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为初中语文、初中数学,以及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考试成绩等相关信息将及时在鄂温克旗政务网发布。

2.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3.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四)录取

1.本次考试及格线60分。

2.及格线以上,每个岗位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未被录取的由教育局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的取消录取资格,视为自动放弃。每个岗位最后一个录取名额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语文成绩高低排序。

3.及格线以下的报考人员,参加以后考试,不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由鄂温克旗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3.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4.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由鄂温克旗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采取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应聘者的基本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鄂温克旗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聘者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确定拟聘人员

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鄂温克旗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将其名单提交鄂温克旗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受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聘用制,聘期内工资待遇按国家现行相应标准执行。

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统一调配,不服从的一律不予录用。

在所有环节中,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其他有关事宜可向鄂温克旗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8812148、8814330。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鄂温克旗政务网有关信息。

五、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二)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鄂温克旗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报名资格审查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聘用期间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鄂温克旗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鄂温克旗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

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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