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2024年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
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2024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简章
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幼儿园教师20名(其中幼儿园综合岗位1为9名、幼儿园综合岗位2为6名、幼儿园特殊教育岗位1名、幼儿园心理健康教育岗位2名、幼儿园体育岗位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2016)》(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的身体条件。
(二)资历条件。
1.学历条件。
(1)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体详见《鄂托克前旗2024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
(2)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其他人员取得学历证书时间须为2024年4月1日之前。
2.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3.户籍条件。户籍不限。
4.其它条件。须取得相应学段以上级别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含择业期)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但在聘用一年后(2025年9月1日之前)须取得相应学段以上级别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办理转正手续。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鄂托克前旗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步骤及程序
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7日上午9:00至5月11日下午17:3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4年5月13日下午17: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5月14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陆: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etkqq.gov.cn)点击【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
(1)报考者须签署《考生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然后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数码白底照片(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报考后请务必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2)2024年暂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上传所在学校按时毕业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报名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考生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若同一考生出现报考多个岗位的现象,直接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初审
1.报考者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凡是因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报送材料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岗位,且须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根据(内发改费函〔2015〕523号)、(内计费字〔2002〕887号)有关规定,报名及考务费:120元/人,不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可免考务费,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考生可免考务费。
上述人员的考务费减免,均采取先缴后退方式进行,缺考及违纪人员不进行退费。在面试考试结束后,在相关公告上下载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持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证明或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书原件,于面试结束后5日内到鄂托克前旗人社局后楼104办公室办理退费手续。
4.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及面试地点、时间和具体要求见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内容。报考幼儿园综合1和综合2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方向为《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和《幼儿园教育专业知识》;报考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方向为《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和《幼儿园特殊教育专业知识》;报考幼儿园心理健康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方向为《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和《幼儿园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知识》;报考幼儿园体育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方向为《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和《幼儿园体育教育专业知识》。笔试试卷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试卷。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同一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作答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唯一指定的官方网站“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招考相关信息。
4.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每个岗位招聘名额的比例不得低于3:1,考生人数未达到所报岗位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将剩余岗位招聘计划调整至其它岗位。
5.政策性加分。根据有关规定,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1.25分。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资格复审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资格复审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考生承诺书》原件一份;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2024年暂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应届生,须出具所在学校按时毕业证明,具体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公章的证明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一份。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如: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五)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
(1)报考幼儿园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为模拟课堂,内容统一命制,满分100分,试讲时间为8分钟,提前60分钟告知面试考生进行备讲。
(2)报考幼儿园体育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为模拟课堂和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内容统一命制,满分100分(模拟课堂占40分,技能测试占60分)。其中,模拟课堂试讲时间为10分钟,提前60分钟告知面试考生进行备讲。
(3)报考幼儿园综合1和综合2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由教育活动组织和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内容统一命制,满分为100分(教育活动组织占40分,技能测试占60分)。教育活动组织的测试为模拟课堂组织一节教育活动课,试讲时间为8分钟,提前60分钟告知面试考生进行备讲。
技能测试分为弹唱、舞蹈、绘画三部分。其中,弹唱满分25分,舞蹈满分20分,绘画满分15分。具体要求如下:
弹唱:现场曲目,熟悉3分钟后边弹边唱,一次完成;
舞蹈:现场放舞曲,听2遍后,现场自编自演,一次完成;
绘画:按照要求,15分钟之内画一幅简笔画。
2.面试考官组一般由7—9人组成,均为外聘考官。考生面试成绩为各位考官所评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尾数四舍五入,当场公布成绩。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考资格。
3.考生面试时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七)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确定),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由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医院实施,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职位空缺时,从参加相应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考察由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方面情况。考生应在体检结束的1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学籍)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按照相应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八)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将在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1.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3.办理聘用手续后,招聘单位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服务期(包括试用期),服务期内离开教育一线、辞职或调离鄂托克前旗教体系统的,不予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十)待遇
此次招聘的幼儿园教师试用期满合格后,纳入幼儿园控制数管理。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包括聘用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上述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一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三)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五、其它
本简章中涉及“以上(前)”、“以下(后)”“之前”均包括其本身。本简章由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477-7624820(旗人社局)、0477-7628120(旗教体局)。
附件:
1.《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2024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鄂托克前旗2024年公开招聘
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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