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教育体育局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需求意向性公告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教育体育局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需求意向性公告
伊金霍洛旗是鄂尔多斯市“伊康东”城市核心区重要组成部分,是一座产业集聚、多元发展,交通便利,人文绿色的幸福之城。伊金霍洛旗是全国第三大产煤县和国家重要的能源战略基地,也是内蒙古重要的清洁能源输出基地。2022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219.2亿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4.4亿元。先后荣获“十佳绿色城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县市高质量发展百佳典范”称号。
我旗以“幸福教育”为理念,“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位置,每年将可用财力的10%用于教育事业支出,助推衣食住行学全面提升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使孩子们“幼有善育、学有优教”,逐步建成鄂尔多斯市教育发展新高地。
2016年以来,我旗共引进名优教师和应往届优秀大学毕业生1691名,其中名优教师127名,双一流高校(学科)毕业生254名,省属师范大学毕业生662名,纷纷投身到我旗教育事业中。
为实现教育的高质量发展,打造伊金霍洛旗“幸福教育”品牌,保障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持续提升地区教育影响力和竞争力,现面向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部属师范院校、省属重点师范院校进行校园招聘。
一、招聘内容
(一)招聘对象
优秀毕业生。
(二)招聘数量:若干名
(三)岗位需求
蒙汉兼通初中教师:语文、数学。
初中教师:语文、数学、英语、生物、地理。
蒙汉兼通小学教师:语文、数学。
幼儿园教师:学前、早期教育。
注:具体学科计划在校园招聘过程中依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二、招聘原则
优中选优、宁缺毋滥。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坚定不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6.所有报考者须专业对口,往届生和成熟教师须持有对应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
(二)应往届毕业生报考的具体条件
1.具有博士、硕士或学士学位且学业优秀、素质全面,具备优秀教师的潜质和禀赋。
2.应届毕业生为2024年毕业生,往届毕业生为2023年、2022年毕业生。
四、招聘流程
(一)现场宣讲、投递简历
宣讲时间:2023年10月30日上午9:00—11:00。
宣讲地点:东北师范大学。
(二)资格审查
简历筛选、材料审核,简历筛选通过者按照规定时间统一参加面试,面试通过者参加笔试考核项目。
(三)结果反馈
考核结果确定后,将向拟录用人员及时反馈信息,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未入围者不再以任何形式通知。
五、招聘待遇
(一)基本待遇。凡被录用的教师,享受正常工资福利,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学生、社会评价满意,学校考核合格及以上,给予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惠师待遇。为进一步提高我旗教师的社会地位、职业地位,不断增强职业幸福感和成就感。2023年9月我旗推出“惠师”七项举措。
1.健康惠师。每两年组织40周岁以上教职工到二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专项体检1次,设立教师“专家问诊周”。
2.疗养惠师。针对优秀教师和教龄30年以上在教育教学岗位上的教师提供异地疗养。
3.营养惠师。按照每人每天30元标准为教师提供营养餐。
4.住房惠师。旗属国有房地产企业面向新聘教师和引进教师在购买首套住房时给予市场价9折优惠,向年轻教师提供部分公租房周转使用。
5.形象惠师。统一设计制作教师工作服,彰显教师身份,提升教师形象。
6.学历惠师。在职教师继续深造取得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分别给予学费50%和80%的奖励。
7.服务惠师。在窗口单位设置“教师优先”标识,为教师办事提供便利。
(三)绩效待遇
1.奖励绩效。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提高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的2倍,高中和农村牧区教师绩效工资提高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的2.5倍。
2.班主任津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主任津贴提高至2000元/月,普通高中班主任津贴提高至2500元/月,寄宿制学校在此基础上增加500元/月。
(四)政策待遇
由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者面试、笔试、面谈等环节的综合成绩,按照优秀、良好、合格划定录用等级,受聘者按录用等级享受对应待遇。
1.综合成绩优秀者。对招聘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提供1套100平方米的住房或分3年支付30万元安家费;对招聘的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本科生提供1套80平方米的住房或分3年支付25万元安家费。享受商品住房待遇的教师,在一年考核期满合格的,申请兑现房屋,超出享受住房规定的平米数由个人按市场价格购买。服务期满10年,考核合格办理产权,否则退还学校。房屋契税、两供基金、装修等费用由教师本人承担。享受安家费待遇的教师,在教师一年考核期满合格的,分3年支付,服务期满10年,考核合格归个人所有,否则全额退还学校。安家费所涉及的税费由教师个人承担。
2.综合成绩良好者。对自主招聘的优秀毕业生,给予安家费(本科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12万元)的政策待遇;安家费在教师一年考核期满合格的分3年支付,服务期满6年归个人所有,否则全额退还学校。安家费所涉及的税费由教师个人承担。
3.综合成绩合格者。仅招聘引进,不享受政策待遇。
4.招聘的教师由学校提供食宿。
六、应聘须知
(一)若毕业生未能按期毕业、未能取得学位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或政审不合格,或上岗前体检不符合《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相关规定的则就业协议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一经查实后,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咨询电话:0477-8691566
报名考生请识别下方二维码,提前填写报名信息,加微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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