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教师招聘公告(156名)
鄂尔多斯市乌审旗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快我旗教育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2022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56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专业要求
(一)中小学教师76名(其中三科统编教材教师20名)。
(二)幼儿园教师80名。
具体招聘岗位、数量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鄂尔多斯市乌审旗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非乌审旗户籍考生须为2021年毕业生或2022年应届毕业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三科统编教材教师不限应往届毕业生),专业对口。报考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限内蒙古自治区户籍。
2.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限鄂尔多斯户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学历的专业须为学前教育,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业详见《鄂尔多斯市乌审旗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3.报考各岗位的考生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或曾在乌审旗服务的“项目人员”(自治区“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会民生工作志愿者、中小企业储备人才、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大学生退役士兵)、“事业单位合同制聘用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以及2019年9月1日前在乌审旗公办学校幼儿园临时聘用至今的代课教师,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内蒙古自治区户籍、鄂尔多斯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2022年1月1日之前。
5.考生须取得符合所报学段或以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和合格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暂不作要求,但在考录上岗后一年内必须取得,否则予以解聘)。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学生(不包括2022年应届毕业生);全旗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现已招聘为我旗各学段的正式在岗教师。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具体时间安排
1.发布公告:2022年5月27日
2.网上报名:2022年5月28日至5月31日下午17:30
3.资格初审:2022年5月28日至5月31日下午17:30
4.网上缴费:2022年5月28日至6月1日中午12:00
5.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6月11日至6月12日。
6.笔试时间:2022年6月13日(周一)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7.资格复审:2022年6月15日至6月16日
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
8.面试时间:2022年6月18日至6月19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9.体检和考察:另行安排。
10.公示和聘用:另行安排。
以上时间安排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报名网站。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考生直接登录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wsq.gov.cn),点击“鄂尔多斯市乌审旗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浮标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考生须签署《鄂尔多斯市乌审旗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安全、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报名。考生须认真阅读《鄂尔多斯市乌审旗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的专业信息,仔细鉴别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3.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信息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在反复核对所填各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招考工作人员将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信息不完整而审核不通过的人员,请及时关注审查意见,避免重复提交(每人最多可提交三次),因考生未及时关注审查意见而造成报名不成功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如对审查意见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477-7586966。
5.考生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务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请于缴费截止前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鄂尔多斯市乌审旗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安全、诚信考试承诺书》《鄂尔多斯市乌审旗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考生体温监测表及安全承诺书》一式二份并妥善保管,以备笔试、资格复审时使用。
6.报名考务费。根据(内发改费函〔2015〕523号)文件精神,本次教师招聘收取报名考务费70元/人(考务费50元,报名费20元,未按规定时间缴费视为放弃报考)。
农村牧区脱贫户或监测户考生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考生可免交报名考务费,但须先交费后退费。这两类考生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持所在地旗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相关证明和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于笔试后10日内到乌审旗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办理退费手续。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理论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行政法规)、公共基础知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约占80%,教育理论知识约占15%,公共基础知识约占5%,试卷满分为100分。
2.笔试分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民族语言文字两种试卷。报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教师岗位和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三科统编教材(语文、道德与法治、历史)教师岗位考生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且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报考民族语言授课非三科统编教师岗位考生必须用民族语言文字试卷且用民族语言文字作答。同一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题,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达到3人以上,但未达到招考计划3倍的,按比例压缩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或压缩后的招聘计划根据紧缺程度调整到其他岗位,具体调整岗位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4.根据有关规定,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5.笔试成绩=原始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6.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打印准考证,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点为准。
(三)资格复审
1.各岗位按照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招聘计划数在5人以下的比例为1∶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中间有弃权的,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工作由旗教体局、人社局、编委办、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将重点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对审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持《鄂尔多斯市乌审旗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安全、诚信考试承诺书》(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普通话等级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chsi.com.cn)、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并签有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考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教师招聘考务工作组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由于考生联系方式中断而造成的考试延误责任自负。
5.经资格复审及递补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面试
1.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三科统编教材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10分)和模拟课堂试讲方式(90分)进行,满分为100分。
(1)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民族语言文字的应用能力,考生现场抽取题目,完成民族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测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按规定语言面试的,按零分处理。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线(5分)的考生不得进入模拟课堂试讲环节。
(2)模拟课堂试讲内容统一命制,提前60分钟通知考生,每位考生用国家通用语言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不按规定语言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2.中小学其他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模拟课堂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试讲内容统一命制,提前60分钟通知考生,每位考生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中:参加体育、音乐、书法、计算机网络专业教师岗位面试的考生另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具体测评办法,面试前在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公告中或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3.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由教学活动组织和技能技巧测试两部分组成。
(1)教学活动组织面试内容统一命制,满分为40分。提前40分钟通知考生,考生采取模拟课堂的形式组织一节教学活动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
(2)技能技巧测试包括钢琴弹奏、舞蹈、绘画,满分为60分。其中,钢琴弹奏:满分20分,现场抽取曲目弹奏,4分钟内完成;舞蹈:满分20分,现场抽取舞曲表演,4分钟内完成;绘画:满分20分,现场根据考题,10分钟内完成一幅绘画作品。
4.面试使用两种语言进行。笔试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的考生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面试;笔试用民族语言文字作答的考生必须用民族语言面试。不按规定语言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5.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6.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7.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出现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中项目人员(项目人员为现或曾在我旗服务期满的自治区“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会民生工作志愿者、中小企业储备人才、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大学生退役士兵和自治区人社厅统一招募的“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优先录取,非项目人员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2.体检医院由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和办法规定》执行。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考察工作由旗教体局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教体局安排考察对象到用人单位进行实习,用人单位根据实习情况全面、准确、客观地对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学习工作、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经考察不适宜从事拟聘岗位工作的或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对象无故未按时报到或不参加实习或未按时提交个人学籍档案及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并直接记入诚信档案。对考察后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相应空缺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有异议者经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按空缺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3.在本次招聘聘用通知下发前,出现考生放弃聘用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相应空缺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4.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直接记入诚信档案。
四、招聘待遇
(一)招聘的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三科统编教材教师均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我旗教体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
(二)招聘的除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三科统编教材教师之外的人员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照2015年以来招聘的同类人员政策,享受正式教师相应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职称评审和岗位设置纳入教体系统整体实施,与在编在岗人员统一核定。
(三)新招聘教师试聘期一年,一年内学校考核合格,给予正式聘用,否则不再续聘。
(四)招聘的人员在合同约定服务期六年内(含试用期)不准脱产考研、报考旗外教师岗位,不得离开教育教学一线、辞职或调离乌审旗教体系统,否则不予办理一切相关人事手续。
五、其他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内发现考生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生要慎重报考,对报名但不按要求参加考试流程或不符合条件练考、陪考及考录后放弃的考生直接记入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旗组织的各类公开考试。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sq.gov.cn)或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公告中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五)录聘者必须服从岗位安排,对不服从岗位安排的将取消其录聘资格。
(六)疫情防控须知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健康平稳有序进行,综合当前疫情发展态势,现就参加本次招考考试前疫情防控要求如下:
1.报名人员请仔细阅读《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24号》文件并按规定执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我旗参加考试人员(行程码带*号),需在鄂尔多斯市内执行“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14日内发生1例以上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我市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管控措施,按照程序隔离完毕方可参加笔试、面试,考前14天内,有鄂尔多斯市以外低风险并14天内未发生疫情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进入鄂尔多斯市24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笔试、面试。请考生及时预约核酸检测服务,提前知晓核酸检测报告生成时间,确保考试入场前能出示检测结果,以免影响考试。
3.考生须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按疫情防控检查流程接受检查,科学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携带《2022年乌审旗公开招聘教师体温检测表及安全承诺书》、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A4纸彩打“三码”拼图(健康码、行程卡、密接码)交至工作人员,并进行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体温异常者,立即做好防护措施进入留观室进行二次体温核验,仍然异常者,须经卫生专业部门进行初诊研判,是否参加考场考试。
2.笔试、面试等环节,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笔试结束后,在面试前非必要不前往疫情风险地区,如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
4.考生在参加教师招考期间要注意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凡违反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根据相关法规依法追究责任。
5.以上须知根据目前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如疫情形势有所变化将按照最新防控要求执行,考生需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七)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乌审旗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所有,其他未尽事宜由乌审旗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77-7586966(乌审旗教育体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477-7586994(旗纪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组)
0477-7582196(乌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鄂尔多斯市乌审旗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2. 鄂尔多斯市乌审旗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考生体温监测表及安全承诺书.docx
3. 鄂尔多斯市乌审旗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安全、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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