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30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鄂托克旗2021年国家统编教材“三科”教师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旗义务教育阶段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国家统编《语文》《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以下简称“三科”)教师队伍建设,经旗委、旗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三科”教师,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考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2021年1月31日至2021年2月9日。

(二)网上初审:2021年1月31日至2021年2月10日。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四)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另行通知。

(八)公示和聘用:另行通知。

二、招考岗位、数量及专业要求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三科”教师6名,其中,国家统编初中语文教师2名,国家统编小学语文教师3名,国家统编初中历史教师1名。

三、招考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具有奉献精神,热爱教育事业。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普通话表达流利,能胜任学校教学工作。

(三)蒙汉兼通,且能够熟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教学。

(四)报考国家统编初中语文和历史教师的考生,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且高中阶段需在蒙语授课学校就读。

(五)报考国家统编小学语文教师的考生,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且高中阶段需在蒙语授课学校就读;鄂托克旗户籍考生学历要求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

(六)考生年龄须在18至35周岁(出生日期:2003年1月1日至1986年1月1日)之间。

(七)2021年应届毕业生专业对口,可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学生(2021年毕业生除外);全旗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和辞退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或历次公开招募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直系亲属有参加邪教活动的。

5.已被鄂托克旗聘用的各学段正式教师的(含历年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

四、招考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

1.考生登陆鄂托克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eq.gov.cn),点击“鄂托克旗2021年国家统编教材“三科”教师招聘”飘窗进行网上报名和准考证打印。

2.报名时,考生须认真阅读《鄂托克旗2021年国家统编教材“三科”教师招聘安全、诚信考试承诺书》。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60KB以下)。考生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鄂托克旗2021年国家统编教材“三科”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在反复核对所填各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因个人信息有误确需修改的,请考生本人与招聘单位联系修改)。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因未如实填写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招考报名、考试、聘用资格。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招考工作人员将在网上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信息不完整而审核不通过的人员,请及时关注审核意见,避免重复提交(每人最多可提交三次),考生如对审核意见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477-6214883。

5.考生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务必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请于审核截止前自行下载打印《鄂托克旗2021年国家统编教材“三科”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鄂托克旗2021年国家统编教材“三科”教师招聘安全、诚信考试承诺书》《鄂托克旗2021年国家统编教材“三科”教师招聘考生体温监测表及安全承诺书》一式二份并妥善保管,以备笔试、资格复审时使用。无《鄂托克旗2021年国家统编教材“三科”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无签订《鄂托克旗2021年国家统编教材“三科”教师招聘安全、诚信考试承诺书》及《鄂托克旗2021年国家统编教材“三科”教师招聘考生体温监测表及安全承诺书》者将无法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并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6.同一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行政法规、公共基础知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约占60%,教育理论知识约占40%,试卷满分为100分。

2.考生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政策性加分。

(1)在我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自治区“项目人员”、我旗招募服务满3年及以上公益性岗位人员和储备人才加1.5分。

(2)持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家庭的大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持有《特困职工优待证》家庭的大学生;残疾大学生;孤儿大学生;单亲家庭大学生(“单亲家庭”指父母有一方去世者)加1.5分(以上人员均限入大学前户籍为鄂托克旗籍)。

(3)民政、人社、残联等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因公死亡人员家庭大学生加1.5分。

(4)在我旗各中小学、幼儿园(同一所学校)聘用满三年以上且至今在岗的教师加1.5分(须持有旗教体局出具的工作证明)。

(5)鄂托克旗户籍报考者加2.5分。

(6)符合上述条件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加分。提供虚假材料的,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我旗组织的各类考试,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满足多个加分条件者,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两项,累计两项加分。

4.笔试成绩=原始笔试成绩×60%+政策性加分。

5.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鄂托克旗2021年国家统编教材“三科”教师招聘安全、诚信考试承诺书》(入场时上交)、《鄂托克旗2021年国家统编教材“三科”教师招聘考生体温监测表及安全承诺书》(入场时上交)参加考试。

6.笔试结束后,由公开招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7.各岗位按照该岗位招考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中间有弃权的,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各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下的人员将不再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人社局、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持《鄂托克旗2021年国家统编教材“三科”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鄂托克旗2021年国家统编教材“三科”教师招聘安全、诚信考试承诺书》及《鄂托克旗2021年国家统编教材“三科”教师招聘考生体温监测表及安全承诺书》、身份证、户口簿、大学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chsi.com.cn)、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对审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在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并签有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考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教师招考考务工作组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由于考生联系方式中断而造成的考试延误责任自负。

(四)面试

1.面试为模拟课堂教学展示(分值100分、时限10分钟,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备课所用教材均由备课室提供,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稿纸和笔进入备课室,备课时间60分钟。

2.面试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对不按规定进行的,按零分处理。

3.面试程序

(1)参加面试考生按照鄂托克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持“过期身份证”或丢失身份证者,必须在考前持公安部门户籍证明方可参加面试)、“笔试准考证”和“鄂托克旗2021年国家统编教材“三科”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考生资格复审时教体局签字确认的“鄂托克旗2021年国家统编教材“三科”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进入指定候考室集中,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考生将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保管。考生须按照抽签顺序在规定的时间依次进入备课室。

(2)面试对象必须按照引导员要求依次进入候考室--备课室--面试室。面试时,考生只能告知考官面试顺序号码,不得透露自己的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否则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为避免影响考生面试时的思路,考官中间不提醒考生剩余时间,由考生自行把握,用时超出要求时限的,由计时员及时宣布终止。

(3)记分员在考场监督员的监督下,进行统分并签字,送交主考官宣布成绩。

(4)在下一位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宣布上一位考生成绩。面试考生签名确认面试成绩后在联络员引导下退出考场,并自行迅速离开考点。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原始成绩×60%+政策性照顾分+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考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出现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中项目人员(项目人员为现或曾在我旗服务期满的自治区“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会民生工作志愿者、中小企业储备人才、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优先录取,非项目人员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2.体检医院由教师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和办法规定》执行。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进入体检范围人员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鄂托克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

2.公示结束后,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有异议者经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按空缺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3.在本次招考聘用通知下发前,出现考生放弃聘用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相应空缺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4.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直接记入诚信档案。

五、招考待遇

(一)招考的教师均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比照现任教师执行,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新招考教师试聘期一年,一年内学校考核良好,学生、社会评价满意,给予正式聘用,否则不再续聘。中小学教师专项事业编制空缺情况下,优先考虑入编。

(二)招考的教师在合同约定服务期六年内(含试用期)不准脱产考研、报考旗外教师岗位,不得离开教育教学一线或调离鄂托克旗教体系统,否则不予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六、其他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任何阶段及试用期内发现考生与招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生要慎重报考,对报名但不按要求参加考试流程或不符合条件练考、陪考及考录后放弃的考生直接记入诚信档案,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旗各类公开考试。

(三)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考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公开招考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鄂托克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eq.gov.cn)或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公告中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五)录聘者必须服从岗位安排,对不服从岗位安排的将取消其录聘资格。

(六)疫情防控须知

1.考生报名成功后需自行下载打印《鄂托克旗2021年鄂托克旗“三科”统编教材教师招聘考生体温监测表及安全承诺书》并每天如实填写近14日体温。

2.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为“绿码”标识、行程卡“绿色”标识,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

3.所有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时需做好个人防护,自备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4.请考生在考试前尽量不要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出行,届时将在入场时进行体温检测并要求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

5.以上疫情防控要求以上级最新有关文件要求为准,根据国内疫情防控形势随时调整,提醒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七)本方案由鄂托克旗2021年国家统编教材“三科”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鄂托克旗2021年国家统编教材“三科”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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