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内蒙古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885名)

发布时间:2023-05-15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2023年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简章

根据国家、自治区及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为做好2023年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拟公开招聘885名教师及其他岗位工作人员(含赤峰市体育中学招聘计划3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2023年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简称《岗位计划表》)。

其中,赤峰市体育中学招聘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赤峰市体育中学及其主管部门单独划定,并负责开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22日(不含)以后出生(以报名开始日为准);

6.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条件。其中,对于学历学位条件,拟聘人员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对于专业条件,由于专业目录调整导致同一专业的名称或代码改变的不影响报考;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及专业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以《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的信息为准,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相关相近。

7.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其中,对于普通话水平,要求所有考生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岗位应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岗位有更高要求的,以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为准;

8.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师范毕业生,可持学校证明(内容格式要求见附件2)报考。拟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

9.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及赤峰市域内公办学校、幼儿园在编教师;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定向招聘岗位条件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在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总数中,确定不低于40%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满2年);部分岗位招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

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书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四)定向招聘岗位名词解释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是指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并能开展公务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发布招聘简章

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chifeng.gov.cn),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chifeng.gov.cn)公开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赤峰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chife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

2.开考比例: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克什克腾旗、翁牛特旗可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地区及赤峰市体育中学招聘岗位按照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设置开考比例。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急需紧缺学科岗位,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市教育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所有岗位设置笔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报名分为两个批次进行:

(1)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第一批次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9:00至5月23日17:00;

审核时间:2023年5月22日9:00至5月24日17:00;

缴费时间:2023年5月22日9:00至5月25日17:00。

考务费减免办理时间:2023年5月22日9:00至5月24日17:00。

2023年5月22日9:00至5月23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5月23日17:00至5月24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第一批次报名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申请,可对无人报名或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调整,取消定向招聘“项目人员”条件。调整后的岗位计划,在市教育局官网公告后,进行第二批次报名。

(2)其他岗位第二批次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至5月31日17:00;

审核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1日17:00;

缴费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7:00。

考务费减免办理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1日17:00。

2023年5月29日9:00至5月31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5月31日17:00至6月1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工作结束后,将对无人报名或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核减或取消,招聘单位可以按照急需紧缺及高层次人才招聘程序和办法予以招聘,但需按照管理权限履行备案手续。

4.网上报名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并与参加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一致。

(2)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计划表》中岗位名称后半部分的数字为岗位代码,01代表普通岗位,02代表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岗位,03代表项目人员岗位,04代表兼通蒙古语言文字项目人员岗位。

(3)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按照填表说明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彩照(jpg格式,500KB以下)。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完整填写工作经历(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填写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否则,将不予通过。

(4)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须在报名简历中详细填写本人服务基层的项目类别(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服务基层地点及起止时间,说明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否则,将不予通过。

(5)报考人员应在网上签署《诚信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提交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对于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特别提醒:请报考人员反复核对所填写的各项信息准确无误后方可提交,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报名初审结束后也将无法修改。

5.报考资格网络初审安排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报考岗位所属旗县区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部门应于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予以说明。

报考人员对《岗位计划表》中的具体岗位报考条件存在疑问时,可拨打岗位对应的报考咨询电话咨询。

6.缴纳考务费

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1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者须按要求在网上进行缴费(报名费20元、考务费每科50元)。缴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在缴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除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考生未能参加考试外,报名费、考务费不予退还。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

注:报考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被取消并已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赤峰市教育局将于考试结束后通过报考人员缴费银行统一退费。因报考岗位取消而改报其他岗位的,需重新缴费。

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者免收报名费、考务费。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费、考务费减半收取。

以上人员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申请报名费、考务费减免,在线填写《减免报名费、考务费申请表》,并上传本人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上传毕业证书(尚未毕业的,须提供学校证明,内容格式要求见附件2);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上传毕业证书;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的报考者须上传所在旗县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者须上传所在旗县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方可办理减免手续。

特别提醒:需要办理考务费减免的考生,请勿提前网上缴费,否则将影响考务费减免办理。报名费、考务费减半的考生办理减半手续后,须在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半费。

(三)笔试

笔试分别在各旗县区设置考场。旗县区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本地区的考务工作。赤峰市体育中学招聘岗位的考务工作由红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

1.笔试内容

(1)报考各类教师岗位的考生统一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总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从事教育工作应具备的教育理论和职业道德素养。其中,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教育政策法规占30%,教师职业道德占20%,教育学占30%,教育心理学占20%。

报考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日语等学科教师及幼儿教师(含保育员)岗位的考生还须参加《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总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具备的新课程理念和本学科专业知识。

(2)报考会计、保健医岗位的考生统一参加《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总分100分。

2.笔试试卷

笔试由赤峰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命题相关工作。

除英语、日语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科目外,其他岗位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

注:英语、日语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科目分别使用英文、日文试卷。

3.准考证打印时间

报考人员务于2023年6月15日9:00至17日17:00登录赤峰市教育局官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4.笔试时间及要求

2023年6月18日(星期日)  

上午09:00-11:00  教育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  学科专业知识

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否则将不准参加考试。

5.笔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

6.笔试政策加分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7.笔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对于仅考《教育综合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一科的考生,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政策加分;

对于考《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的考生,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60%+政策加分。

8.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9.成绩公布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及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10.笔试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评卷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旗县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实际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末位成绩并列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要求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2.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按照报考岗位,携带相关证件于指定时间到岗位所属旗县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单》,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居民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证件必须一致);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校证明,内容格式要求见附件2),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学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4)面试考务费50元;

(5)报考“定向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起始终止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见)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6)招聘岗位要求具备执(职)业资格及工作经历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相关证件及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其中,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师范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内容格式要求见附件2);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详见资格复审通知)。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报名费、考务费不予退还。

5.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由岗位所属旗县区教育局或招聘单位通知拟递补的报考人员。

(五)面试

1.面试工作由各旗县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安排及面试成绩将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另行公布。

面试评委专家从异地聘请,由7人组成,不得聘用本县域内人员担任评委,其中,红山区、松山区不得相互聘请评委。确定面试评委时要考虑考生面试语种。面试过程须全程录音、录像并书面记录。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不同岗位要求分别采用现场抽课试讲(说课)、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形式详见面试通知),面试结束后,当场向报考人员公布成绩。

3.面试试题:除报考英语、日语、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外,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注:报考英语、日语岗位人员面试时分别用英语、日语作答;报考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面试时须按要求分别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和蒙古语作答。

对于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生的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另行加试(加试方式按照管理权限由各旗县区教育局确定),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考试工作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报赤峰市教育局备案。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由各旗县区教育局组织,在指定的公立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果按照管理权限报所属旗县区教育局。

体检时,各旗县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要认真负责,做到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可以从参加该岗位应聘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考察工作由各旗县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对拟聘人员开展准入查询,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从参加该岗位应聘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赤峰市教育局0476-8333110。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环节出现空缺的岗位,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聘用

1.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报考岗位所属旗县区教育局及用人单位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2.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在本次招聘考试报名成功后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列编招聘),聘用手续办理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4.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空缺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考试秩序的考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各旗县区教育局对报名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本简章未尽事宜及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有关信息,将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网址:http://jyj.chifeng.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咨询电话

赤峰市教育局咨询电话:8333110,负责本简章的解释工作;

招聘岗位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负责报名资格审查有关问题咨询。

本简章由赤峰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应届高校毕业生证明(样本).docx

  赤峰市教育局

  2023年5月15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