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内蒙古包头市教育局直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招聘简章(55名)
2022年包头市教育局直属中等职业学校高层次、高技能紧缺急需人才招聘简章
为加强市教育局直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升专任教师整体素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包头市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现将市教育局2022年直属中等职业学校高层次、高技能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2年包头市教育局直属中等职业学校共招聘高层次、高技能紧缺急需人才55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2022年包头市教育局直属中等职业学校高层次、高技能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二)资格条件
1.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和实际操作能力的要求。
2.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3.所学专业应符合岗位设置专业要求,第二学位不可报考。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30日之后出生的),以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
5.取得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由人社部门认定发放的资格证)并同时获得全国技能大赛教师个人赛项三等奖及以上、指导学生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指导学生获得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其中一项,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具备博士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工作经历的认定需要相应工作证明等材料,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省部级以上“技术标兵”、“技术能手”、高级技师突出贡献奖。
2.参加全国、省级职业技能大赛或教育教学能力大赛获得省级一等奖或全国三等奖以上。
3.指导选手参加全国、省级职业技能大赛获得省级一等奖或全国三等奖以上。
4.取得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由人社部门认定发放的资格证)。
5.获得相应专业盟市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市内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六个月的人员或带编招考暂未入编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1.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包头教育云平台(http://www.btjy.net)或蒙速办APP->往上划屏幕->可看到:专题推荐->教育服务,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4月30日9:00—5月2日18:00。
3.报考须知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避免审核不通过后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
(1)报考人员须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在规定的时间用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签署《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疫情防控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2022年包头市教育局直属中等职业学校高层次、高技能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报考人员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方可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详见《岗位需求表》)。
(2)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报名表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聘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不一致的岗位。考生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报名,未如实填写专业的,在资格复审环节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4)报考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学段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二)资格初审
1.初审时间:4月30日9:00—5月2日24:00
2.初审要求: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按照计算机后台分配权限审核本单位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并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对《岗位需求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详见《岗位需求表》)。
(三)资格复审(具体复审形式以公告为主)
1.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市教育局对资格复审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将在包头教育云平台、包头教育在线微信平台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3天。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毕业证和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测试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登记表》、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各2份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经市教育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同意报考和不处于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的材料;其他已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人员,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材料,凡不能够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4.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在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
5.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及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本次招聘计划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低于比例数核减聘用人数。特别紧缺学科岗位,经市教育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四、面试
面试由市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将通过包头教育云平台、包头教育在线微信平台发布。
(一)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包括结构化面试、试讲、说课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可采取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凡采取两种以上方式的,其面试成绩加权计算方法,将在后续面试公告中明确。
(二)面试方法
1.结构化面试:根据专业(岗位)需求,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由考官对考生进行考察,具体形式由考官现场组织。
2.试讲、说课、实操:使用现行教材分学科(专业)进行试讲、说课,根据自身专业进行技能实操展示,展示时间为15—30分钟。
试讲和技能实操均采取现场评分、现场亮分的办法,试讲满分40分,技能实操满分60分,最后取两项合计总分。
(三)面试流程
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及题目。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10分钟,说课3分钟,技能实操准备时间30分钟,展示时间为15—30分钟。应聘者按抽签顺序依次试讲说课。同一时段同科目(专业)竞聘人员使用同一套试题,并在同一考官组、连续时间内进行。
(四)成绩评定
评审采取现场评分、现场亮分的办法进行,考生现场签字确认本人考试成绩。
面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按每个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考核范围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如果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将组织加试。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
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市教育局进行监督指导。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及是否符合工作岗位所要求的基本能力,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在考察公告发布后2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局党组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在包头教育云平台、包头教育在线微信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满,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学校(单位)填写《包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花名册》和《包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由市教育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后,报市人社局备案。经市人社局同意,办理用编和人事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3.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招聘学校(单位)依据市人社局备案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4.报考人员报考岗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等招考。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6.岗前培训。组织新聘用人员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单位和岗位工作的能力。
7.拟聘或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1)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等应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书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七、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整个招聘工作期间,由包头市教育局机关纪委负责全程监督。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考核培训科全程监督指导教师招聘工作,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第35号令)执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用人、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招聘单位要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初审和面试资格复审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追责。
(三)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四)建立考试诚信制度。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平等进行,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报考人员要慎重选择报考岗位,除资格复审外的其它环节放弃的报考人员,记入诚信档案。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记入诚信档案。记入诚信档案后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包头市组织的各类公开招聘考试。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八、其它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包头教育云平台、包头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平台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九、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招聘工作全程将设置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一)咨询电话
包头市教育局:0472-5177037、5177020;
(二)监督举报电话:
包头市教育局机关纪委:0472-5174838
报考人员需咨询或举报的,请于报名期间和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拨打相关电话。
本简章由包头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包头市教育局直属中等职业学校高层次、高技能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2.2022年包头市教育局直属中等职业学校高层次、高技能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审批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xls
3.2022年包头市教育局直属中等职业学校高层次、高技能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审批表(其他人员).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