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教师招聘公告
2020年九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中小学教师公告
一、招聘计划
(一)拟面向社会公开定向招聘乡村中小学教师40人。其中乡村初中教师9人、乡村小学教师31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二)按照自治区和包头市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要求,此次公开招聘设置了一定比例岗位用于定向招聘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大学生退役士兵、蒙汉兼通毕业生和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上岗位简称“定向岗位”)。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2020年九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中小学教师岗位表(定向岗位)》。
二、招聘对象
(一)国民教育序列2020届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
(二)服务基层项目生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部分职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并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部分岗位定向招聘“蒙汉语兼通”人员。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1)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2)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3)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4)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5)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6)内蒙古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2.“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包头市就业局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3.“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4.“蒙汉语兼通”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报考定向招录蒙汉语兼通职位,要求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使用蒙古语作答,参加试讲时必须使用汉语试讲。
三、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3)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此次招聘所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4日。例如,35周岁以下应为1984年8月4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符合岗位其他条件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报考),专业对口,第二学位专业不可报考。具备相同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5)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考生,必须是截至报名开始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截至报名开始日,凡是按“服务基层项目或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正式录用到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再报考“服务基层项目或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
(6)根据人社部等七部委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对2018-2020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允许报名参加招聘工作,如进入拟聘用范围,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辅助性工作,并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聘用单位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0年8月31日之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在职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实施步骤
招聘教师工作分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baotou.gov.cn)、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uyuanqu.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
(二)现场报名
1. 报考人员可登录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uyuanqu.gov.cn/),下载填写并打印报名表,并随时关注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本次招聘为定向招聘,应聘者只可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报名。此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 报名时间:
(1)“服务基层项目岗位”、 “2020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岗位”、“蒙汉语兼通岗位”的报名时间:从2020年8月11日至8月13日。
(2)普通岗位报名时间:从2020年8月16日至8月20日。
3.报名地点:九原区教育局一楼报名大厅
4.报名时,报考人员须签署《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与参加笔试、试讲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需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已经工作的还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须填写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否则,招聘单位可不予审查通过;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聘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上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2寸证件数码彩照。报考人员须按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报名(第二学位专业不可报考),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资格初审。九原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公告要求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报名,未如实填写专业的,在资格复审环节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对附件1、2《2020年包头市九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表(定向岗位及普通岗位)》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通过招聘公告预留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6.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4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7. 定向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人数未达到1:4开考比例的岗位转为普通岗位,公告后再次进行报名(其他条件不变,需重新报名)。
(三)笔试
1.笔试由九原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教师综合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教学案例分析70分、公共基础知识15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15分。报考蒙汉语兼通岗位的考生笔试必须用蒙古语作答。
笔试由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负责命题。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因受防控新冠疫情影响,笔试时间需根据防控新冠疫情指挥部的要求进行安排,将在九原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通知,请考生实时关注网上公告的笔试通知,并按时按要求参加笔试,本次笔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地点标示在准考证上。
3.笔试成绩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请报考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4. 笔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试讲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试讲)范围初步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试讲)。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在笔试完成后进行。
1.资格复审工作由九原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出现异议的,由资格复审工作小组作出裁决。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证明材料,将在九原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指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毕业证和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户口本、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按规定暂未取得可不提供)、普通话测试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1份。须提供报名时打印的报名登记表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经九原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对于报考定向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内蒙古自治区和包头市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项目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及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人员,要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的证明,凡不能够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6.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试讲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九原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面试(试讲)
1.试讲由九原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九原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2.试讲分学科进行,使用九原中小学现行教材,依据学科实行封闭式定时备课试讲,由主考评委在考前命制试讲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相应能力,试讲满分100分,现场公布试讲成绩。试讲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永久保存。本次招聘试讲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试讲时各学科实际到场参加试讲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试讲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试讲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报考人员试讲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考核范围。如果同试题同考官组试讲考生仅为1人时,该考生的试讲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4.总成绩计算。按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试讲)占总成绩6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以每个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考察范围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果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果试讲成绩依然相同,将组织加试。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由九原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医院须对考生体检是否合格提出明确的体检结果并报九原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不符合体检标准要求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费由考生自付。
2.考察工作由九原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2〕2号)等规定和要求,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等各方面的表现,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人员应在考察工作开始的15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因故意隐瞒信息,在考察期间无法提供本人人事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聘用公示范围人选。
3. 2020年的应届毕业生,受疫情影响到聘用时学校还未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须出具学校开具的2020届应届毕业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且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与聘用
1.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九原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九原区教育局签订协议,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3.聘用手续经九原区人社局、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审批,凭包头市人社局下发的《包头市聘用工作人员介绍信》办理有关人事、编制手续,聘用的教师享受国家事业单位教师规定的待遇,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人员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因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教师管理
招聘教师实行5年最低服务期制度,5年内(包括试用期)不准申请调动、参加公务员企事业单位招考、报考全日制研究生和辞职等。
六、其它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已办理聘用手续但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出现以上问题的考生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按照公告规定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九原区政府门户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包头市九原区教师招聘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九原区政府门户网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针对疫情防控,本次招聘工作专门制定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涉及到招聘工作的多个环节,请考生按照工作指南的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避免到时影响考试。
(五)本公告由九原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1.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72-7148237(九原区人社局)
0472-7151608(九原区教育局)
2.招聘监督举报电话
0472- 6939383(派驻纪检组)
附件:
1.附件1 2020年九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中小学教师岗位表(定向岗位).xls
2.附件2 2020年九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中小学教师岗位表(普通岗位).xls
3.附件3 2020年九原区教师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doc
4.附件4 2020年九原区公开招聘乡村中小学教师报名表.doc
九原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