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疆克州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23年克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3年克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及退役军人。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品德条件。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3.年龄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7日及以后出生)。退役军人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5月17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体检中隐瞒病史的(精神类疾病等),一经发现,予以解聘。
5.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不限专业。专业详见2023年克州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2)学历要求: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6.普通话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7.教师资格要求:教师资格符合岗位要求。具有相应学科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持有高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相同学科岗位;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也可报考幼儿园岗位。对于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有效期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先参加教师招聘,上岗前要取得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8.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符合2023年克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表的具体岗位要求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及在克州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2)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现役军人。
(4)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5)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6)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或相关手续未办结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截止至2023年5月17日(含当日)。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为: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调剂、公示、岗前培训、聘用等。招聘时间为2023年5月至7月。
(一)网上报名(2023年5月17日10︰00-21日18︰00)。
报名实行网上报名,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以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为识别,多报无效。对恶意报名者视为扰乱报名秩序,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考生可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近期免冠正面照片、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对于2023届应届毕业生,可上传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jpg格式,个人免冠照片大小10~200kb之间,其他证件照片大小10~600kb之间)。国外、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对尚未发放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上传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可于2023年7月前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退役军人报考的,还需上传退役军人相关证件原件照片。报名完毕后下载打印《2023年克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考生必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照片必须清晰,使用不合格的照片或上传材料缺失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报名提交的材料须清晰完整,因考生本人理解错误、填写错误或辨认不清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填报的通讯方式应准确有效,并保证在报考期间联系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网上资格初审(2023年5月22日-23日)。
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初审在网上报名结束后采取网上审查方式进行。
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时间:2023年5月24日。考生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官方网站查询,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23年5月30日-31日携带身份证到克州教育局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1.笔试时间。2023年6月3日10︰00进行;考试地点
设在阿图什市,具体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1门,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主要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考察报考人员作为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运用能力。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根据岗位要求,分学科笔试,试卷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语文学科120分(合格分数线72分)。
3.笔试成绩查询。6月13日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五)资格复审及面试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1至3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4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2.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2023年6月15日,资格复审地点由报考岗位所在县(市)教育局自行确定,复审形式为现场复审。资格复查按照《简章》《岗位表》等具体要求进行。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或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审查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面试入闱人员须持报名表、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和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审查。国外、境外院校毕业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对尚未发放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可于2023年7月前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退役军人报考的,还需退役军人相关证件。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由设岗县(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2023年6月19日至20日。面试以试讲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根据考生所报岗位学段学科,从面试组织部门准备好的教材中,现场抽取一节课进行试讲,交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准备一份教案,然后进行试讲,试讲完毕后进行答辩。备课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3分钟。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和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报考学前、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的人员,在面试时还应展示一定的专业技能。
学前学科专业技能:自弹自唱、舞蹈、简笔画等。
体育学科专业技能:短跑、引体向上、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等。
音乐学科专业技能:读谱、声乐、乐器演奏等。
美术学科专业技能:速写、素描、绘画创作(水粉或者水彩绘画)等。
信息技术学科专业技能:计算机基本知识(操作系统基本知识)、office软件使用能力、网络知识和网络使用能力等。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考察
1.体检组织和标准。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和总成绩排名确定,由设岗县(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新教师办〔2011〕14号)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要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设岗县(市)教育局批准,可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的空缺,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考察。由设岗县(市)教育局对拟考察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对涉罪信息进行查询。考察中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调剂
调剂由设岗县(市)教育局组织,对资格复审、面试合格,但因岗位招聘数量所限而未能入闱体检的人员,如本人自愿,在有空缺岗位的情况下可进行调剂。根据岗位需求,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同学段(高学段可向低学段)同学科原则,如同学段同学科无可调剂的空岗,按照同学科高学段到低学段原则进行调剂,调剂只进行一次。调剂由考生自愿申请,调剂前必须与招聘县(市)教育局签订书面协议。被调剂考生由县(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
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由设岗县(市)教育局审定,并通过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下一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岗前培训
新聘教师岗前培训由各县(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培训时间由各县(市)确定,于2023年8月20日前完成。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等,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培训费用按照相关规定收取。培训合格后,按各县(市)教育局规定时间报到上岗,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签订合同
新聘教师报到后,与招聘县(市)教育局及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不合格依法取消聘用资格。新招聘教师的档案必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提交招聘单位所属教育局。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而且自报考当年起3年之内,不得参加克州组织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新招聘教师自上岗之日起3年内不得调动,不得报考公务员及其他事业单位。
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遵守工作纪律,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考试违纪的、录取后不到岗的、逾期不报到的考生三年内不能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
(三)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信息发布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网址http://jyt.xinjiang.gov.cn
(二)克州信息发布网址和微信公众号:
1.克州政府网网址https://www.xjkz.gov.cn
2.克州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为“克州教育”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为准。
六、相关事项
(一)克州教育局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未尽事宜,由克州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咨询联系方式:
克州教育局0908-7625005
阿图什市教育局0908-7620015
阿克陶县教育局0908-5729074
乌恰县教育局0908-4621239
阿合奇县教育局0908-7656012
监督电话0908-4230765(派驻纪检监察组)
0908-7625025(克州教育局)
附件:1:2023年克州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2023年克州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专业参考目录.xlsx
克州教育局
202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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