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教师招聘简章(秋季)
2021年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引进人才简章(秋季)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全国首批、新疆首家国家级高新区。2011年,高新区与新市区实行“区政合一”,在区位、交通、人才、科技、金融等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先后获批自治区级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国家级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乌昌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高新区(新市区)于2009年启动“2050”党政人才引进工程,连续13年赴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和南开大学等重点高校引进紧缺专业优秀毕业生400余名,为全疆输送各类人才,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已成长为部门的骨干力量,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搭建更广阔的干事创业平台,2021年高新区(新市区)秋季计划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招录急需紧缺人才125名。
一、引进岗位
具体详见《2021年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引进人才岗位设置公告表(秋季)》(附件1,以下简称《公告表》)。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的应、历届毕业生(详见《公告表》),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
(三)本科毕业生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1月19日至2003年11月19日期间出生),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19日至2003年11月19日期间出生)。
(四)教师岗位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学科教师资格证书,且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正式上岗任教后1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专业要求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其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专业要求参照《2021年乌鲁木齐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院校教师招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六)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引进范围:
(一)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二)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入闱体检程序的;
(三)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四)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六)2018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政府网、各大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等平台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10:30-11月28日18:3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电脑端“2021年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引进人才招考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zhaokao.caidaocloud.com/rp-web/#/index/ff8080817cc73af2017cda2119b8338d),按附件5:考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上报名,按系统提示注册、上传照片并填写个人资料完成网上报名,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扫描件,逾期不接受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四)考核测试
报名截止后,符合岗位条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短信通知,进入后续网络在线初试、笔试、复面试等考核测试环节。在线笔试、面试相关操作说明请考生前往招考一体化平台内查看通知并下载相关附件。
考核测试环节由第三方平台提供网络在线技术服务支持,其中笔试、复面试考试环节考生端的相关技术服务费用,由第三方平台通知考生个人在线缴费。
最终测试结果报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达成聘用意向的,签订就业协议。
(五)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
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人事考试专栏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政策待遇
(一)工资:国家规定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金;
(二)人才补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按照硕士800元/月,博士1200元/月给予补贴;
(三)生活补贴:为非乌鲁木齐户籍毕业生提供免费人才周转公寓,使用期限为三年;
(四)进疆补贴:到岗后,用人单位报销首次进疆交通费;
(五)住房补贴:协议服务6年以上,工作满3年后,以购房实物形式按引进人才住房保障政策进行兑现。
五、联系方式
事业岗位咨询电话:杨老师0991-3678509
陈老师0991-3678873
邓老师0991-3856759
张老师0991-3678703
教育岗位咨询电话:参考岗位设置公告表
(工作日10:30-13:30,15:30-19:30)
技术咨询电话:400-0328-530,处理时间:(每日)10:00-20:00
附件:
附件1:2021年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引进人才岗位设置公告表(秋季).xls
附件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docx
附件3:2021年乌鲁木齐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院校教师招聘专业参考目录.xlsx
附件4:2021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引进人才报名表.xlsx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
2021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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