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勒泰地区富蕴县杜热镇中学2021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临时教师简章

发布时间:2021-03-09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富蕴县杜热镇中学2021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临时教师简章

现因富蕴县杜热镇中学急缺教师,决定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6名临时聘用教师,具体学科:小学语文1名,小学数学3名,小学英语1名,初中英语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户籍不限,族别不限。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4、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政治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吃苦耐劳的精神,适应基层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6、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详见《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学历要求:小学阶段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3、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

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4、教师资格证条件:具备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经聘用后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5、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解聘手续办理完成未满一年的;

5.现役军人。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3月9日至3月11日;

报名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地点在富蕴县教育局202室;

考生报名时,须填写《2021年富蕴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报名表》。须持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报名联系人:李玲、田宜冉、古丽巴合提

报名联系电话:0906-8728705

(二)招聘方式:

为简化招聘程序,此次招聘不设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采取线下面试。

1、面试时间:2021年3月13日

2、面试地点:富蕴县第一小学

3、面试程序:

(1)面试按学科进行,成立学科面试专家组。所有考生3月13日上午10:30点统一到富蕴县第一小学报到。

(2)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小学阶段学科为四、五年级下册课本;初中阶段学科为九年级下册课本。

面试包括教学设计、说课、诵读、答辩四个环节,四个考核环节总分为100分。参加面试的考生根据所报学科,从题库中,现场抽取一节课,在40分钟内准备一份说课稿(教学设计),抽签按顺序进行说课、诵读和答辩,说课时间不超过20分钟(说课中必须有板书),诵读为指定内容,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说课内容要求“教什么、讲什么”,重点对应聘人员的基本教育教学素质和授课能力进行考核。

4、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录用。

5、面试要求:

(1)考生须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始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面试。

(3)严禁考生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四)公布成绩(2021年3月13日下午19点30分)

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进行公布

(五)体检、政审(2021年3月15日)

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和成绩排名确定,由杜热镇中学组织。

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进行复查,复查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岗位出现的空缺,从该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不予录用。坚持政治标准第一,严把政治素质关。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

五、聘用及管理

1、新聘人员签订临时聘用协议,聘期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2、临时聘用教师食宿自理,工资待遇:享受本县疆内户籍县聘教师同等待遇(工作满一年后,考核合格享受取暖费,享受在编人员奖励性绩效的50%),月工资财政负担额为4627元(包含五险一金)统一标准发放,由县财政予以保障。

六、监督及其他要求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6、报考人员要注意所报岗位的选择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7、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或其他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富蕴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富蕴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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