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疆石河子大学护士学校教师招聘简章
2020年石河子大学护士学校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兵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19〕116号)要求,经石河子大学党委常委会同意,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石河子大学护士学校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石河子大学护士学校是一所文化氛围浓郁,专业特色鲜明,有着65年发展历史的学校。学校是兵团最早成立的培养护理专业人才的学校,是国家重点中职学校、全国护理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全国优秀红十字会基地、全国涉外护理学会常务理事单位、第三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学校充分依托石河子大学教育资源优势办学,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形成了以护理专业为品牌,涉外护理、口腔修复工艺、助产专业为特色,中职、高职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办学严谨,在兵团中职教育和全疆卫护校中享有盛誉,教师在省内外各级各类教学比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好成绩,名列兵团中职院校前列。
学校始终坚持以服务新疆、兵团医疗卫生事业为办学目标,积极发挥作用,为新疆、兵团职业教育的发展做出贡献。现诚邀有志之士,加入石大护校,共建职业教育新篇章。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岗位信息见《2020年石河子大学护士学校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计划岗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及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未受到任何组织处理,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热爱教育事业,愿为新疆、兵团事业贡献聪明才智,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本科及硕士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民考民及双语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MHK四级乙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证书,符合招聘职位要求,具备基本工作能力。
(二)招聘对象
1、符合招聘条件的内地高校和石河子大学、塔里木大学的应届、往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生(应届生毕业时间截止为2020年7月31日)。
2、专业及相关要求与招聘计划内容相符。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录范围
1、本年度已考取疆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第一学历为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的毕业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工作安排(以下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一)招聘信息发布:2019年11月1日(星期五)——2019年11月09日(星期六)
在石河子大学主页(http://www.shzu.edu.cn)和护士学校主页(http://hsxx.shzu.edu.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11月1日(星期五)10:00-11月9日(星期六)18:00
报考人员可登录石河子大学护士学校官网(http://hsxx.shzu.edu.cn/)下载《2020年石河子大学护士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职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职位,防止错报、误报。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简历、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科研学术成果等相关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至招聘联系邮箱1225234306@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专业)。
11月10日(星期日)19:00前,学校公示资格初审结果。
(三)资格复审、心理测试:
1、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11月15日(星期五)10:00—19:00携带以下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学历证明、个人简历一式七份、两张证件照片(2寸),到石河子大学护士学校党校办进行资格复审。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原单位负责人的联系方式。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按照要求填写《2020年度石河子大学护士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表》(附件3)。
2、心理测试:资格复审后,由石河子大学护士学校组织心理测试。
(四)笔试:11月16日(星期六)9:30-11:30
(1)所有参加应聘人员均需参加笔试,笔试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写作、应聘岗位基本知识等,由石河子大学护士学校组织。
(2)笔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6的比例取前6名进入下一环节,若单个岗位报名人员不足6人,全部进入下一环节。
(3)财务、辅导员岗位若报名达不到1:3的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试讲及综合能力测试:11月17日(星期日)
1、专业教师岗位:
(1)试讲:参照《石河子大学新进教师试讲办法》准备试讲。试讲过程中,考生可使用面试室准备的投影设备和黑板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为20分钟,以授课形式进行,试讲内容需与专业相关或与应聘岗位匹配。课堂设计及教学内容打印一式8份。
(2)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核竞聘人员的专业教育教学能力、综合能力(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以及对职业教育的认识。
(3)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40%+综合测试成绩×30%,总成绩排名第一者,参加招聘下一环节。
2、辅导员岗位:
(1)试讲:参照《石河子大学新进教师试讲办法》准备试讲,试讲过程中,考生可使用面试室准备的投影设备和黑板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为20分钟,以授课形式进行,试讲内容需与思政专业相关或与应聘岗位匹配。课堂设计及教学内容打印一式8份。
(2)岗位能力测试:结合护士学校专业、学生特点,设计一堂主题班会,时间为15分钟,主要体现主题班会设计思路。主题班会设计方案打印一式8份。
(3)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30%+岗位能力测试×40%,总成绩排名第一者,参加招聘下一环节。
3、财务人员岗位:
(1)岗位能力测试:主要考核竞聘人员对事业单位财务相关知识的掌握和财务实际操作技能。
(2)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核竞聘人员的职业素养、综合能力(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沟通协作等能力),以及对职业学校财务管理、财务应用的认识。
(3)总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能力测试×40%+综合测试成绩×30%,总成绩排名第一者,参加招聘下一环节。
考核结束后,在石河子大学护士学校官网及公示栏内公布考核情况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个人放弃,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六)体检:2019年11月18日(星期一)
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早上9:30在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门诊楼门口集合,由工作人员带队集体到六楼体检科进行体检。备注:1、体检需空腹,体检前3天禁止酗酒;2、可提前办理诊疗卡,男士充值360元,女士充值370元,费用自理;3、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查的,经招聘工作组批准后,只复查一次,以复查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名额,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考察:11月18日(星期一)—11月25日(星期一)
严格参照《关于兵团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工作通知》、《石河子大学思想政治审查工作办法》(石大党发〔2018〕31号)文件要求进行,并将考察工作报告于11月25日前报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石河子大学护士学校官网(http://hsxx.shzu.edu.cn/)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石河子大学党委讨论研究,经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工作人员与学校签订8年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020年应届毕业生截至2020年7月31日,未能提供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在石河子大学党委指导下开展,石河子大学人事处、护士学校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并且自觉接受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参加招聘工作的组织管理人员、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规定,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需提前报告,实行回避。对违反规定的组织管理人员、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报考人员违反考试相关规定的,取消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参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马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993-2850532、0993-2862190
(二)监督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傅老师监督电话:0993-2862352
(三)其他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以石河子大学护士学校官网公告为准。
附件:附件1:2020年石河子大学护士学校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计划岗位表.xls
附件2:2020年石河子大学护士学校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xlsx
附件3:2020年石河子大学护士学校面向内地高校公开招聘资格复审表.docx
石河子大学护士学校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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