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区学校2022年秋季校园教师招聘公告(144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结合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组织实施的2022年度“振兴龙江、邀你同行”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双鸭山市面向全国高校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双鸭山市区2022年秋季计划校园招聘教师144人。详见《双鸭山市区学校2022年秋季校园招聘教师计划》(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行为端正。
2.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能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根据人社厅发〔2022〕21号,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招聘,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单中体现的学段、任教学科依照招聘计划报考相应岗位。
4.所学专业需与报考岗位一致或相近。
5.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含当日),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6.学历:音乐、体育、美术学科要达到本科及以上学历程度,其他学科要达到一表本科及以上学历程度。
7.学位: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8.2023年毕业生应在2023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未按期取得相关证书,不予聘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或受行政处罚拘留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双鸭山市内在编人员,其它地市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同意。
4.在读的全国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实施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5日8:30至12月1日15: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3.报名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双鸭山市区2022年秋季校园招聘教师”企业微信工作群,进群后修改群昵称为“实名+手机号”,点击群公告链接填报报名信息(填报内容要求务必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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