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2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建设发展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详见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主页(www.hljnzy.net)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为贤的用人标准,根据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资格等,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

三、招聘计划

我院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36人,详见附件《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四、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高职院校教师和相关管理岗位工作所需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2.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3.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工作安排,具有团结协作、创新奉献精神。

4.应聘人员符合《计划表》中的岗位招聘条件。

5.所有岗位的应聘人员必须取得本科学历且获相对应的学士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须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具体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见《计划表》。

6.所有岗位的应聘人员要求年龄满18周岁,即2005年9月以前出生。《计划表》中35(含)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9月及以后出生;40(含)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9月及以后出生。

7.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已获得报名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

8.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要求,若存在以下情形者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的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5)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进入“黑名单”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五、政策性加分

(一)加分依据:

1.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规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

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2.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二)提供材料:

1.“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提供《黑龙江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合同书》(第一个服务期满后续聘的报考人员,需同时携带首个聘期合同和续聘合同)及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具的服务期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项目生类别、服务起始时间、服务单位、服务岗位、考核结果等);

2.“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生须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服务协议、服务期满考核表、《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项目生类别、服务起始时间、服务单位、服务岗位、考核结果等);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须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服务协议、证书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项目生类别、服务起始时间、服务单位、服务岗位、考核结果等),及服务地团委出具的《志愿者服务鉴定表》、《志愿服务证》、《服务协议书》等佐证材料。

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提供《省特设岗位教师服务协议》《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服务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项目生类别、服务起始时间、服务单位、服务岗位、考核结果等)。

5.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提供第一年上岗合同复印件(盖章)、市级人社部门(含公益性岗位主管部门)及服务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劳动合同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公益性岗位工作起始时间、工作单位、工作岗位、考核结果等);

6.退役大学生提供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明确服役起止时间、岗位)、退伍证。

加分政策有关时间以及取得各种资格证书的时间,均以发布公告之日为准。同时具备上述多个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符合政策性加分人员名单在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计入笔试总成绩。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8日17:00时。

2.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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