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公告(东北师范大学专场)
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宣讲会
为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优秀人才,促进教育可持续发展。经市委、市政府决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拟高校现场公开招聘教师221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类别与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221人。其中高中教师114人,职业高中教师2人,初中教师67人,小学教师9人,幼儿教师27人,特殊教育教师2人。具体岗位及其他要求详见附表1。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2届普通高校统招研究生、本科生,具有相应类别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及报到证。高校现场招聘立足于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教育部所属6所师范类重本院校毕业生;延边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长春师范大学、佳木斯大学等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2.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3.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能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任务。
4.年龄:本科生27周岁以下(199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学历:
(1)市直属省级示范高中,必须具有普通高校统招重点本科或普通高校统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具备高中教师资格。特需学科的教师可视具体情况适当放宽学历要求,但不得低于普通高校统招本科学历。以普通高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公费师范毕业生为补充新进教师的重要渠道。
(2)市直属职业学校,必须具有普通高校统招本科以上学历,具备中等职业或高中教师资格。
(3)市直属初中,必须具有普通高校统招本科以上学历,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4)市直属小学,必须具有普通高校统招本科以上学历,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5)市直属幼儿园,必须具有普通高校统招本科或幼儿师范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备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
(6)民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必须具有普通高校统招大专以上学历,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7)以上原始学历标准均不含三表(不包括普通高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8)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专业大类参照《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划分,符合招聘单位岗位其他要求。
(9)研究生、公费师范毕业生优先。
6.2022年毕业生必须保证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位证和报到证。未按期取得相关证书,不予聘用。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本人现场报名并填报相关表。
2.报名时间及地点:
东北师范大学报名点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9日9时30分-20日15时30分报名结束
报名地点: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二楼多功能厅五(19日)多功能厅四(20日)
此次招聘为东北师范大学专场招聘,只招聘东北师范大学2022届毕业生(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3.咨询电话:
高 中:赵老师13946451128 王老师 18545406539
初 中:李老师13199151021
4.报名时需提交的有关资料:
本人盖好学校和院系公章的三方协议书、身份证 、个人简历、教师资格证(国考合格证明)、大学学业成绩表(教务章)、高考录取单(档案馆盖章)、中共党员证明、奖学金证书等相关加分材料(校方提供等级证明)、在校思想政治考核材料;2寸同底近期免冠照片1张、签订《诚信承诺书》(两份)及《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以上材料含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四、实施步骤
(一)发布信息。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所需招聘的高校点网上公布招聘信息,同时公布相应附表及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到高校现场招聘时间安排。具体招聘岗位以校园就业网站发布信息为准。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需携带相关材料及表格由招聘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查。
依据审查和资历评价结果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先看学历、研究生、公费师范生优先,同等条件下看高考成绩,进行排序)。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面试环节,出现放弃情况使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低于1:3时,依据资格审查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资格、资历审查贯穿于现场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综合素质考核。由专家评审组对报名合格人员进行综合素质量化考核。
1、考核方式
按应聘者报考学校及岗位进行考核。
(1)考核项目共三项,分别是资历评价、教学能力测试、专业素质测试,满分100分。其中资历评价于报名时进行。另两项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范围为现行应聘各类别学段教材,讲课内容现场抽签确定。按学科抽签排序。每位应聘者备课15分钟,试讲8-10分钟,答辩5分钟。评委根据应聘者讲课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打分。所得平均分数,即为该应聘者的面试成绩。面试达不到70分的,不予聘用。
(2)专家组考核评委由7人组成。随机抽取各类别专家,担任主评委及评委,教学能力测试评分时适当增加主评委权重。
(四)签订协议
由招聘单位与进入考核人选现场签订“三方协议”,如在现场聘用时,不予签订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经本人或专家组联合签名确认,可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补聘。如遇有特殊情况,需按规定报备。
(五)考核与体检
由毕业高校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水平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对考核合格人员按实际招聘人数等额由教育局、人社局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交体检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招聘计划,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由佳木斯市招聘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人选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佳木斯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佳木斯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