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龙江省建三江幼儿教育有限公司(管理局第二幼儿园)幼儿教师招聘公告
为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分公司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及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一)岗位:幼儿教师
(二)招聘人数:3人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无违法违纪;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四)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2021年7月6日(每天9:00-10:30,下午14:00-16:00 法定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建三江幼儿教育有限公司(分公司第二幼儿园)
3.联系电话:18845443341 联系人:闫老师
(三)报名资格审查
1.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7月7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13:30—16:00时。
2.报名资格审核地点:建三江分公司人力资源部203室。
3.资格审核时,需本人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并提供如下证件(各类证件均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
幼儿教师岗位:
(1)学历证书(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询打印);
(2)报到证;
(3)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等级证(二级乙等及以上);
(5)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6)近期免冠蓝色背景正规二寸照片2张。
五、考试
(一)幼儿教师岗位
考试时间2021年7月8日(星期四)。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1.考试为笔试、面试、试讲。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笔试内容主要以与招聘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为主。采取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主要范围:《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安全知识相关法律常识》等。
3.笔试满分100分,按30%折合计入总成绩。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和试讲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和试讲(如报考人数达不到入围比例,则请示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面试主要采取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说、唱、弹、跳、画、手工、情商测试。面试满分100分,按30%折合计入总成绩。
5.试讲主要采取书写教案及讲课的方式进行试讲,满分100分,按40%折合计入总成绩。
6.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由招聘单位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岗位要求的必查项目:①传染性疾病;②皮肤病;③女性滴虫病;④精神系统疾病等组织进行。
(二)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
(三)对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公示和录用
(一)按照考试、考核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八、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实行岗位工资,享受五险。
幼儿教师:岗位工资3300元,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岗位工资的80%发放。
九、组织机构
分公司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组 长:童良军
副组长:薛 成、王 华
成员单位:人力资源部、纪委、第二幼儿园
十、本方案由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招聘岗位明细表
2、建三江分公司公开招聘诚信报名表
建三江分公司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 6月21日
附件一:招聘岗位明细表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性别 | 专业 | 报名条件 |
建三江幼儿教育有限公司
| 幼儿教师 | 3 | 女 | 学前教育(不含专业方向类) | 1. 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2.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3. 具备幼师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 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 5.能够创编幼儿舞蹈或美术绘画,能够进行音乐试唱,熟弹钢琴,能够独立带幼儿活动和上课。 |